第三种选择是,允许外企进驻本国市场:外企分公司、合资企业、直接投资、私企,甚至出售国有资源。这是个非常具有诱惑力的选择,因为政府可以预先获得资金开发资源,自己却不用进行任何投资。例如,开采一块天然气田可能需要花费100亿美元,但是,这些天然气经过萃取,在几十年间,却能卖到相当于当前币值500亿美元的价格。一个后殖民主义政府可能没有资金或相关专业技术来开采天然气,因此它可能会求助于海外援助。解决这个问题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拍卖天然气田的开采权和天然气的销售权。
最终拍下的买家可能是一个独立的企业,也可能是一个大财团,甚至还可能是另一个国家的国家代理商。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买家拍得的天然气田不一定还值500亿美元。它可能贬值,可能只值200亿或300亿美元。买家提供给政府的就像是谚语里的那只握在手里的鸟,伴随着的还有双鸟在林的美丽承诺。大多数的政客都欣然接受。
想象一下这样做能给那些政客带来的好处。如果政府决定靠自身的力量来开发天然气田,财政税收要到他们卸任多年后才会开始流向国库。而通过接受预先付款来代替预期财政收入,这一届政府将有能力降低税收,有资金投入到社会公益项目,增加就业岗位,投资于国民的未来—而他们的继任者就做不到这一点了。一届政府只有一次机会发挥自己的影响,留下持久的遗产—至少可以持续到某一届政府找到更多的自然资源储备,将整个过程再重新进行一遍之前。这种观点对腐败只字未提,而腐败是那些不太诚实的政客尽早追逐财政收入的额外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