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13)

(三)继续加大企业改革力度。

一是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鼓励中央企业进行不留存续资产的整体上市,主业资产已经整体上市的,通过多种途径实施集团层面整体上市;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必须采取国有独资形式的企业,要进行公司制改革;其他行业和领域的中央企业,要积极引进各类投资者,实现产权多元化。二是进一步建设和完善规范董事会。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建设规范的董事会。进一步健全规范董事会运作的制度体系,完善外部董事制度和职工董事制度,加强董事队伍建设,优化董事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水平。理顺国资委和董事会之间的运作关系,健全董事、董事会与国资委沟通和交流机制,完善董事会与监事会的工作关系。三是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继续推进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厂办大集体改革,做好政策性关闭破产收尾和债转股后续工作。抓紧清理解决一批历史欠账,加快处理低效无效资产和微利亏损企业。

(四)加强自主创新和品牌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企业科技资源整合。积极推进科研院所与大企业集团有效结合,抓紧建设一批具有超前性的重大技术研发平台。继续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和产学研结合,推进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完善技术创新信息平台,增强科技服务功能。二是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建立创新人才培养有效机制,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以未来科技城为重点加快建设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探索设立人才基金和科技奖励基金。三是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努力突破一批居于领先地位的关键核心技术。加大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管理和保护力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品牌价值。

(五)强化企业管理。

一是进一步提高集团控制力。加强总部建设和内部管理体制调整,压缩管理层级,建立健全集团化运作体系。加强战略和规划管理,强化投资决策管理,统一配置集团资源,提升集团化运作水平。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全员、全成本管理体系,提升控制成本的能力。加大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力度,严控对外担保,严控借贷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强化总会计师职责落实。三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优化内部控制流程,强化内部审计,推动内审工作向管理审计、风险审计转型。四是加强风险管控。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重大风险管控、效能监察和过程监督,完善风险监测识别与防范体系。切实加强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业务的风险防范与控制。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五是提升管理现代化水平。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与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标。总结推广企业管理典型经验,强化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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