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律师去世之后,我继续负责他生前的所有客户。我在接下来的律师执业期间,每年都把这部分客户产生的业务收入,拿出一半给宁律师的家人。
我用五年的时间,逐渐把业务做到了北京顶级同行的规模。
九十年代最后几年也许是创业的黄金时期,只要用心对待客户,就有做不完的业务。举一个例子来说,因为早早离开学校,工作之初的文字打印工作就有秘书负责,我到现在都不怎么会使用电脑,也不会上网,但这并不妨碍我和一些客户一起潜心研究,促进和完善了在各种限制条件下让外资得以进入内地互联网行业的法律架构。泡沫中的相关业务越来越多。除了使用原先的宁律师团队之外,我还从我的大学同学和其后低一两届的校友里招聘了十来个人。因为招聘的人比较多,系里还给事务所发来传真表示感谢。显然他们并不知道,是一个被开除的校友对创造就业的机会起了作用。
从二○○○年起,中国互联网公司赴美上市渐入佳境,一浪高过一浪。从美国资本市场的角度来看,这波中国概念网络股的蜂拥而至,可谓赶了个晚集,因为这些公司一上去就被搁在泡沫的顶端,辉煌大戏正要落幕,等待它们的是所有投资者被绑在一起的漫漫寻底之路。
但市场未来如何走,与律师业务无关。我们只是做这些公司在中国境内叠床架屋、扭曲拗口的利益输送结构,然后再装腔作势地调查和分析这些结构在所谓中国法律之下的风险,最后出具一份不知所云但把自己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的法律意见。虽然这项工作在整个海外上市项目里面,只不过是境外律师法律意见中引用的一个小段落,但每单业务如果最终成功,我们也能分到几十万到上百万美元不等的一杯羹。考虑到汇率,这样的单项业务收费,在当时的法律服务行业里可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那两年我就专门做这项业务。
二○○一年,互联网公司的上市更掀新高潮,每家企业都急着在盛宴结束之前大捞一把。不但市场上骗子太多,傻子不够用了,在我的律师事务所里,连律师助理都被项目追得团团转。业内有一个笑话,说的就是这种情况:把女律师当男律师使,把男律师当驴使。有时连我这个大合伙人,也不得不临时客串冲上一线,做一点鸡零狗碎的琐事,因为办公室里常常一个人影儿都没有,来个急事就抓瞎。有时我开着奔驰越野车在中关村和国贸之间奔波,仅仅是为了送一个加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