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公济私的纸币国有化(2)

既有行政便利,又有创收动力,还有财政压力,交子的国有化就在所难免了。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年),北宋政府借口私交子引发太多争议和诉讼需要加强管理,设益州交子务,改交子为官办,即所谓“官交子”,交子由民间信用货币变成了官方法定信用货币。第一次在四川境内发行“官交子”一百二十五万六千三百四十贯。(汪圣铎..两宋货币史,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这时交子的信用保障机构从私人交子商铺变成了政府,看上去似乎更有保障了。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因为私人交子商铺发行的交子可以被拒绝使用,这是由于私人信用也是商品,要受市场调节。当交子商铺信用下降,其发行的交子就会被拒绝使用。而政府发行的交子则不能被拒绝使用,因为政府会动用野蛮的武装力量强迫人们接受,也就是说官交子的发行并不受市场调节。这样一来,官交子的发行成本无形之中就比私交子低了很多。从经济学上说,商品具有更低的成本,就意味着具有更高的利润,进而必定促使生产者扩大生产规模,以谋求更多利润。其他商品如此,纸币亦如此。

说北宋政府将交子国有化是与民争利并非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们可以用当时北宋政府官员自己的话来说明,曾任益州知府的北宋名臣文彦博在一则奏章中就承认:“益州交子务所用交子,岁获公利甚厚。”(《文潞公集》卷十四《乞诸州供钱拨充交子务》,转引自汪圣铎..两宋货币史,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可见“官交子”真是一本万利、肥得流油的好买卖!

从纸币产生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如果仅仅是为了克服金属货币过于笨重不便于携带的困难,只需要使用作为存款凭证的早期交子就可以了,并不需要部分脱离金属货币的“私交子”。之所以产生“私交子”

这种部分信用货币,则是交子铺户为了追求新经济增长点的结果。换言之,信用纸币产生的主观原因是金融机构牟利的需要,克服金属货币过于笨重不便于携带的困难只是客观诱因。在西方,英格兰银行发行银行券的原因也是银行股东牟利的需要,大同小异而已。

至于“官交子”这样的政府信用纸币产生的主观原因就是与民争利,隐蔽征税补贴财政,所谓更有利于维护金融秩序实在是一个无耻的谎言,事实证明政府比私人金融机构还要腐败,因为它们既不受市场机制调节,也没有上级行政监督。

我们还不难看出发行纸币本质上就是透支未来的钱,以便把未来的钱用来进行投资经营,获得盈利用来填平透支额也就是投资成本,剩下的盈利就是发行纸币的利润。就私交子来说,交子铺户及其贷款客户进行的投资活动都是透支未来的钱进行的投资,投资活动收回的成本回到了交子铺户手中,如果还有盈利就是发行纸币的利润。而就政府发行的纸币来说,就是把透支未来的钱用于战争或其他发展项目,赌的是战争胜利或经济增长,如果战争的直接、间接收益或经济产值的增长量高于纸币发行量,那么发行纸币就是盈利的,国家就因为纸币而受益,可能进入良性循环。反之则受害,可能进入恶性循环。

一言以蔽之,从主观上说,纸币的产生就是发行者自私自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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