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初年,中国四川省成都出现了一些经营现金保管业务的“交子铺户”。不便携带巨款的商人们把现金交付给铺户,铺户把存款 数额填写在纸卷上,再交还存款人,并收取3%的保管费,这种临时填写存款金额的纸券便称之为交子。对于这一则史料,不要只把注意力放在“不便携带巨款”几个字上,如果那样就会把交子看成利他主义的产物。与其他市场经济产物一样,早期交子的产生一定是利己主义的,动机就是为了赚取保管费,早期交子就像如今的存折一样是一种存款凭证,而交子铺户就像是如今的银行,只不过它们并不向储户支付利息,反倒收取3%的保管费,可以说是负利率3%,这是因为此时它们还没有发现这些存款具有更有利的用途。
随着北宋商品经济的发展,交子的使用越来越广泛,许多交子铺户联合成立专营发行和兑换交子的交子铺,并在各地开设分铺。为了获得长期稳定增长的保管费收入,这些交子铺户严守信用,保证储户随到随取,因此交子逐渐赢得了很高的商业信誉。这种情况下,商人们对于交子和交子铺户的信任度越来越高。商人们在经过长途旅行到达进货地点之后,不再愿意急于从当地的承兑交子铺户那里取出金属货币,并且劳神费力地送到卖方手中,毕竟这其中有一定的运输成本和安全风险成本,他们更愿意把交子直接付给卖方,由卖方去提取现金。同时,作为卖方,面对买方支付交子的要求,出于信任交子能够兑现,也越来越多地愿意接受交子。进一步,他们也不再愿意立刻去兑换现金,而更愿意在自己作为买方时直接把交子用于支付。这样,就形成了一种交子的流通循环,其中交子铺户作为交子发行商的利益是稳定增长的保管费。而商人作为交子使用者的利益是越来越多地节约了金属货币运输成本和安全风险成本,也就等于相应的增加了利润。并且不兑现地进行交子流通时间越长,商人们获得的利润就越多,正是由于使用交子可以获得利润推动了交子的使用越来越脱离金属货币。
由于交子的使用越来越脱离金属货币,金属货币被更多地留在交子铺户,这就给交子铺户带来了巨大的保管风险,如果被盗就会欠下巨债,倾家荡产。面对这种局面,为了抵消风险,交子铺户只有两种选择:第一种选择是提高保管费的比例,或者为保管费限定有效时间,超过时间必须加费。第二种选择是利用这些金属货币本身来牟利,方法必然是放贷。但凡经商的人都有这样的经验,在面临同业竞争的情况下,以精明强干消息灵通的商人为服务对象的行业是很难涨价的。
相比而言,交子铺户如果向上游商人加收保管费就意味着存款可能流失,而急于用钱的贷款者则有求于他们,因此从贷款者身上赚钱无疑是更明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