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经典催眠理论(2)

奇科和莱克伦对此评论道:

弗洛伊德在19世纪90年代开始进行催眠实践,与他一起工作的医生Breuer是当时最好的医学催眠师之一。弗洛伊德几乎不怎么了解催眠,是一个糟糕的催眠操作者,并且还对催眠抱有错误的观念:即必须要进入深度催眠状态才能达到良好的治疗效果。弗洛伊德的受试者只有十分之一能进入深度催眠。这令他的失败感非常强烈。而Breuer医生的治疗效果则要好得多。他们之间有过很多竞争和敌对,弗洛伊德对此不能容忍,所以他放弃了催眠,寻找其他的方法并发展出自由联想和释梦。

虽然弗洛伊德对心理治疗和心理知识的贡献是巨大的,但是他放弃催眠这件事情却是有这害的,因为它阻碍了催眠治疗的发展近50年。今天许多精神科医生和大部分分析师都对催眠不怎么有兴趣。他们对催眠所知甚少却相信它没有价值,因为弗洛伊德开始使用并且最终放弃了它。他们中的许多人笃信催眠治疗仅仅通过暗示令症状解除,正如伯恩海姆应用的那样。因此,治疗的效果通常被认为是暂时的,虽然伯恩海姆和当时其他内科医师已经明确地证明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标准派

标准派是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理论,这种理论不强调催眠师的能力,而是强调被催眠者为研究的主要对象。标准派认为催眠的敏感度是个体的稳定特质。因此,催眠师可以运用一套标准化的沟通方式,所有的人都可以用同样的方式进行催眠。他们认为,催眠对象要么是可以进入催眠状态,要么是不能被催眠,而这些与催眠师的能力无关。

标准派用实验的方法,统计出大约有15%的人属于高敏感型,65%的人属于中等敏感型,而有20%的人则属于低敏感型。也就是说,有20%的人根本无法催眠。

标准派的催眠师会把自己的催眠引导语录成音频,播放给别人听。持这种观念的催眠师很少有人理解催眠真正的核心是什么。

标准派把催眠的成功与失败都归结到被催眠者身上,催眠师则不那么重要。但是,这样就有了很多问题。比如这种理论认为每个人的催眠敏感度都是固定的,因此,当一个标准派的催眠师告诉一个人他的催眠敏感非常低的时候,就意味着他再也无法进入催眠状态。

但是,实际并非如此,几乎所有的人都可以进入催眠状态。有些所谓敏感度低的人,在经过一些训练之后,也能够进入催眠状态。催眠师的任务其实就是识别并创造出最适合的催眠方式。

合作派

合作派的创始人是医学博士米尔顿?艾瑞克森。他倾注了将近60年的时间去探索催眠的创新性和治疗性应用。艾瑞克森发展出一种独特的心理治疗理论,这种理论属于首创的合作理论之一:催眠首先应该是情境的结果,即情境中人际和内心关系建设性地发展,它既服务于催眠,也服务于受试者。这一点既不能通过严格的程度和固定的方法来实现,也不能通过努力达到某个具体目标来实现。人类行为是复杂的,动机也是隐蔽的,所以我们必须认识到在参与催眠活动的两个人之间的任何一种情境中,存在着多种因素的交互作用。

因此,合作派强调贯穿催眠内部变化过程的三个单元,即催眠师、受试者以及催眠师与受试者之间的关系。此三者中的任何一方都是一个自主系统,它们又在一个“共同体”内相互合作。合作派强调催眠状态总是发生在关系的背景中,其中催眠师和受试者都不能被看成是彼此独立的。

艾瑞克森独特的理论在于他对催眠超出常人的理解,以及他在催眠过程中对催眠师与被催眠者关系的理解。他在催眠过程中,经常让自己也进入那种催眠状态,和被催眠者同时体验到催眠的过程。比如他经常在催眠过程中,提到某些被催眠者已经遗忘的信息。

艾瑞克森的催眠故事,我们会在本书以后的章节中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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