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作为审美范畴的“寂”(三)07

在这里,精神对作为自身之存在方式的时间性,一方面有着顽强的固执性,另一方面又试图与超时间的自然本质深刻接触,在这一点上可以说,精神对自然稍微显示出了二元性的分裂态度。以“寂”为理想的俳谐的特殊的艺术态度,一开始就把一切自然物都看做自我体验的表现,而将客观的自然本身置于第二义的位置。在这种特殊体验的流动性背后,又暗含着大自然形而上的、超时间的、万古不易的本质,在这一个意义上的“自然的超感性的基体”(借用康德的话),未必像“崇高”范畴中的“自然”那样超乎我们的精神之外,也未必成为我们皈依、企盼的对象(就是朝宗教意识的方向发展),而是与我们的自觉的精神主观性相对而言,形成一种否定性的对极,并把它视为一种纯粹客观性的存在。这样一来,精神自身便尽可能地彻底发挥,同时又试图与相反的对极相接触,俳谐便在这自然体验的表现中,形成了“寂”这一审美理念。

不过,精神彻底地发挥自己,并不意味着执著于主观的自我。从自我内容的角度来看,不可否定的是,在“寂”当中,精神依然是虚席以待的状态,并试图深深沉潜于作为否定性对极的大自然中并与之同化,这种情形与“崇高”、“幽玄”的场合是相通的。不过,可以想象,在“崇高”与“幽玄”中,审美感情即对自然的“爱”,主要表现为对于超越精神主观的、无限巨大、无比强有力的大自然的赞叹与敬畏的感情,并由此而无可拒绝地将人们的精神引导到这个方面。而在“寂”当中,由于自我对自然的深深的爱,而在某种意义上主动地否定自己,通过自我超越,使自己归入对极的大自然。因此,虽然同样都是对大自然的皈依与沉潜,在“寂”当中,精神自身的“自由性”作为一种终极的形式,在任何时候都被保留。虽然精神在其体验中尽可能虚席以待,并由此而努力归入自然,但从结果上看,精神最终不可能彻底归入自然,其自身还残留着最高的终极形式即“自由性”。从客观上看,精神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最终仍存在着一种难以消除的对立性;另一方面,从主观上看,由于被“美的爱”所包围、所融合,“寂”这一审美观念的特殊的审美内容便由此而产生。

关于“寂”的第三语义“然带”,我们也必须从这个概念的审美内涵的展开上加以思考。对此,我们既要重视支考对“本情”与“风雅”的问题论述,也要在贯穿于具体物象的“本情”中,在具体物象之根源的大自然的终极本质上,来深刻理解“然带”之“然”的意味,这样,作为“寂”的第三语义的“然带”,就与“寂”的第一、第二语义的展开产生了交错,“寂”这一审美概念的综合性意义便得以产生。关于这个问题,上文已经尝试着做了考察。但是,从这个方面来看,“然带”所包含的对自然终极本质的思考,对于我们的精神而言,却具有与自然相对的一种彻底的消极价值。本来,“然带”的“然”,是从事物的本然之相见出的自然或世界的本然之相,乃至一种形而上学的实相。它在感性的世界上,或者在感性世界的背后,并不是与一切消极性(例如这个现象界的有限性、无常性、空虚性等)相对立的、对我们的精神而言有着积极价值的理想的“本体”世界、神圣世界或观念世界,“然带”的“然”不是在这样一种意义上被思维、被确立的。毋宁说它具有现象世界的一般特点,只是人对现象世界的一种直观的把握,是将这种直观把握加以深刻化、表象化、假定化的、体现人的最终本质的世界。只要它被视为超越现象世界的本然的“存在”,那么就可以说它是一种形而上学的世界。有时候,它也被赋予精神的、宗教的意味,在某种意义上,那也是基于人类精神希求(如“涅槃”之类)的一种观念或道德意识的修饰与理想化。

在纯粹的艺术与审美意识中,在将这个世界作为一个观照对象加以观照的时候,“然带”的“然”便成为存在于感性显现中的、作为直观性实相的本质内容,因而,这个感觉的世界所附带的一切消极性,便超越于现象,而被深化、被彻底化了。从我们的精神构造与道德观点来看,它又不可否认地带有怀疑主义的、虚无主义的因素。广为人知的老子名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尽管老庄“自然”的概念有种种解释,但无论如何,他们所强调的都是没有任何人为的、概念化的、理想化的自然本身之道。而“然带”的“然”所意味的自然的最终本质,也只能从审美直观的意义上加以理解。因而,一旦我们能够由此而洞察到世界与宇宙的终极本质,就会反过来观照现象世界中种种具体的事象,对于从主观精神角度而言的一切具有积极价值的现象,便涌起了一种冷然的“幽默”的轻视,与此同时,又在相反的意义上,对一切事象产生了一种基于“幽默”态度的宽容的爱意。所以,芭蕉一方面吟咏出“试问不悟者:老天电闪雷鸣,是为何”?这样的俳句,一方面又在《幻住庵记》以这样的话来结尾:“人之贤愚文质,虽不尽相同,然都生于虚幻世间,思之皆不舍也。”

以上,我对“寂”的审美内涵形成的种种因素、对其特殊的审美构造与“幽默”这一基本的美学范畴之间的类缘关系做了分析,现在,我们再将以上的分析做一个总结。在我看来,作为审美范畴的“幽默”,必须包含着人对世界的实相加以透彻洞察之后的而具有的深沉的“爱”,或许也可以说是包含着对人生与世界的一切事物的局限、缺陷、矛盾、丑恶的一种消极的谛观,但这个谛观并不能成为让我们消极逃遁的原因,它只是让我们从客观世界的实践主体、行为主体的直接的反应关系中超脱出来,采取一种自由的、静观的态度,以一种深沉的爱心,积极地面对人间世界的真实。因而,“幽默”必须深深地植根于这种“爱”,必须保持精神上的最高的自由性。而在作为审美范畴的“寂”的特殊体验中,在许多方面、整体上都明显地存在着与“幽默”本质上相同的精神构造。但“寂”只有一点与纯粹的“幽默”有所不同,就是由主观精神所不能洞见的“自然”的形而上学的本质,却以“爱”加以深深的沉潜,这种态度表面上看又与“崇高”和“幽玄”有所相似,这就使得“寂”的构造变得非常复杂,成为一种非常特殊的“审美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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