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损及国家。孔函说明:当初发行美债,原意在于协助民生经济、生产建设,战后据以购进机器材料,藏富于民。因此,就整个国家言,并无损失。抗战中,中国为美方在华人员垫付过大量经费,需要美方用外汇归还,因此,“必须尽力设法压制外汇黑市之上涨,方属于国有利”。
(三)关于购户。孔函说明:债券发行本属无记名交易,向无记录账册,仅记债券面额款项即可。券款交割之后,承购人在此战时迁徙无常,自难寻找。
(四)关于缴回停售后的余额债券。孔函称:钧命虽限期缴回,但据主管陈复,限于事实,无法奉行。经再三筹虑,反复研讨,都认为“此事处理设有不慎,影响国家信誉过巨”。孔建议,以“停付冻结”的办法“秘密取消”,请蒋考虑决夺。
孔祥熙的这封信,强词夺理,不仅不承认有任何舞弊行为和不当之处,还企图证明以每券20元的低价出售是为了“压制外汇黑市”,“于国有利”云云。美金公债券由重庆中央银行发往各地销售。因此,孔函所称“债券分散各地,不能预计何时到渝”的情况,只能发生在宣布停售命令各地将销售余额解送重庆之后。此时既已停售何能再次广泛发行,接受认购?此外,孔函并以“限于事实”为理由,拒绝缴回停售后的余额债券。蒋介石接读此函后,决定不能让孔继续担任中央银行总裁了。他在日记中写道:“正午,发孔庸之辞中央银行总裁职照准,其遗缺由俞鸿钧补之命令。”以下蒋自涂约16字,当系对孔祥熙的极度愤怒谴责之词。可能事后蒋觉得过于粗鲁,所以又涂掉了。
蒋介石止步停损,深悔撤孔太晚
7月24日,蒋介石发布命令,准予孔祥熙辞去中央银行总裁一职。同日,又手谕孔祥熙:
该行经办人员办事颟顸,本应严惩。姑念抗战以来努力金融,苦心维持,不无微劳足录。兹既将其经办不合手续之款如数缴还国库,特予从宽议处。准将国库局局长吕咸、业务局局长郭锦坤免职,以示惩戒为要。(蒋介石《事略稿本》,1945年7月24日)
国库局美金公债舞弊案不是“办事颟顸”的问题,蒋介石这样写,是一种大事化小的办法,旨在为以后的进一步调查定下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