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金驴记(34)

这就是我的答辩。之后,我又放声大哭起来,同时伸臂做出哀求的姿势,悲伤地时而向这些人、时而向那些人起誓,意欲求得公众的怜悯和抚慰。由于我已经觉得,所有人皆被感动,都激起了人道主义的感情,产生了用眼泪召唤而来的同情心,所以我又呼求让太阳神和正义女神的眼睛来做见证,将我的危险处境告知神圣的上苍。可是,一当我举目而视,看见的是什么呢?怪哉,全体观众都笑得前仰后合,甚而连一本正经的米老内,也在捧腹大笑呢。

此时我心里暗暗嘀咕道:

“我,为了保住居停主人的性命,变成了一个杀人犯,将要被处死,而他呢,非但没有给我以挺身相助的慰藉,还大声嘲笑我的不幸。”

寻思间,只见一个妇人从剧场的看台上跑下来,号啕大哭。她身穿黑色丧服,怀里抱着一个婴儿。一位老妪紧跟在妇人后面,身上披着破烂不堪的衣衫,从其哭声可以断言,她像前者一样悲痛。两个人手里都挥动着橄榄枝。她们站在灵床旁边,床上躺着被杀者的尸体,尸体覆盖在一块布单下面;她们的喊叫声中,夹杂着凄厉的哀恸声和悲咽的呼号声:

“以博爱和人道的名义,即按照人之常情,你们可怜可怜这些被残杀的青年吧。对一个寡妇和一位失去儿子的老母,请你们别拒绝她们目睹惩办凶手的快慰。至少你们也该救一救这孩子,因为他初降人世就沦为孤儿。你们快把这个杀人犯的血,祭献给你们城市的法律和治安吧!”

最年迈的法官随即起身,向民众提出如下建议:

“至于罪行嘛,暂且不谈将如何绳之以法,就连犯人亦不能矢口否认其罪责。然而还有一个疑点,它虽然是次要的,却有待澄清:如此滔天罪行,必有共谋之同伙。事实上,孤身一人能将三名这般强壮的汉子置于死地,简直令人难以置信。那么,为使真相大白,本官主张借助于酷刑。曾有一名仆人与凶犯形影相随,但他早已逃之夭夭。故而本案当该按此行事:严刑拷打这家伙,以让其供出协同作案者。对于一伙暴徒给我城造成的恐怖,唯此始能彻底根除。”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