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当时我正参加一次宴会归来,为时已晚,而且我还略带几分醉意--要说过失嘛,这倒绝对是真的,我丝毫不想否认它。当我来到留我下榻的贵城公民米老内家门前时,看见了几个穷凶极恶的强盗,正在大门周围作案。他们已经撬开门枢,开始动手挪动门板,不仅如此,他们还抽走了费尽心机安装在门上的铁栅条,制定好了干掉这家人的计划。最后,其中一个胆子最壮、个子硕大无比的家伙,用这番话去激励同伙:
“‘喂,伙计们!现在需要男子汉的勇气和魄力。他们正在睡觉,咱们开始下手吧。任何犹豫、任何胆怯,都要从咱们心里扔得远远的:拔出剑来,放手抢劫这户人家吧!捅死那些睡觉的人,砍倒那些胆敢反抗的人。只有把这所房子里的人杀得一个不剩时,咱们才能说离开。’
“唉,公民们,坦白地说,当时我目睹此等危急情况,随手拔出携带的宝剑,只是试图吓唬一下和赶跑那帮心怀叵测的强盗。我如此行事,既是因为我把它看做一个良民应尽的义务,亦是因为我非常担忧主人们和自己的性命。可是那些家伙实在太野蛮而凶恶,尽管看见我有武器,他们非但不逃跑,反倒恶狠狠地朝我扑来。
“结果理所当然地发生了一场格斗。最后,那个为首的土匪头子亲自上阵,气势汹汹地扑到我身上,用两只手揪住我的头发,使劲往后扯,接着又大胆地贴身用石块猛击我。幸运的是,正当他催促同伙递给他一块石头之际,我得以有力地还击了他一剑,把他刺倒在地。继而,我又对准第二个家伙的肩胛骨处,一剑就把他干掉,因为当时他正抱着我的腿乱咬。至于第三个,在他愣头愣脑地朝我冲过来时,我照他胸口捅了一刀,要了他的命。就这样,我在维护了社会治安、保卫了主人的住宅和大家的生命以后,不但认为自己不应该受到任何责罚,而且认为自己更有权博得公众的赞扬。我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我从未吃过什么官司,哪怕出于最微小的缘由。除此之外,我在同胞们的心目中享有极好的声誉,要知道我历来都是把正义置于任何利益之前。因而我无论如何不能明白,当推动我去反抗那些残酷的罪犯的动机正代表罪犯皆曰可杀的民意时,为何要将一种类似的起诉强加于我。没有任何人能够证明,我们之间先前存在着个人仇隙。瞧我说的什么呀!我对他们连见都没有见过!哦,那么请把贪欲驱使我掠夺的赃物拿出来吧,因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我犯了一桩令人发指的罪行才是可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