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仗非儿戏,总是要死人的,将官也难免。俗语说,恶狗山中死,猛将阵上亡。这话并非贬猛将,而是说明战场的凶险,九死一生。能从战场活着回来的算万幸。以曾国藩那么样的人才、帅才、高位,尚且在战场上不知差点死了多少回,况他人否?葛葆吾就是在与捻军作战时,阵亡于湖北薪水县。
葛葆吾死时,葛兰英还是个小小女孩。
这个小小女孩,是葛葆吾的至爱。
葛葆吾疼爱女儿,在他的老家荷叶,人皆尽知。人皆尽知的缘由之一,是女儿本不该受到父亲的如此疼爱。女儿嘛,再可爱,再聪明,再灵泛,再能干,长大后反正是人家的人。“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续香火也是帮人家续。圣贤之尊孔夫子就有“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的感叹。中国人的观念,是为圣贤理论所左右的。圣贤说过啊,女子无才便是德。圣贤给女子规定了三从四德呀……据说那缠脚也是圣贤想出来的,圣贤娶小老婆娶得多了,难以管理,便想出了缠脚的办法,把女人的脚裹成三寸金莲,走起路来不由你不袅袅婷婷,不仅好看,更主要的是,你不服管教吗,想造反吗,想逃跑吗,那你就反吧、跑吧,看你那双小脚还怎么造反,还怎么跑?裹就了那双小脚,你就只能是个附庸物。
熟读圣贤书的葛葆吾,却最爱兰英这个小女孩。也许他读圣贤书是为己所用。“我就爱我这个女孩,我就要让她读书,怎么的?!”圣贤书上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对不起,这一条我没看到。曾国藩读圣贤书大概也如此。他的治家方略中有一条,就是要子女们读书。尽管他要女孩读书的目的是日后更有助于相夫教子。但不管怎样,是要女孩如同男孩一样读书。这读书的治家方略,可就使得曾家的后人,无论男女,或成为国家栋梁,或成为科技人才、专家。“富贵显赫不过三代”的规律,被曾家打破。葛葆吾也许是受了曾国藩的影响。只是他更没有想到的是,他至爱的这个女孩,从小便跟哥哥一起读书的兰英,日后连毛泽东、邓小平都称她为“大家长”。
葛葆吾疼爱女儿,不是溺爱,而是给予女儿一定的自由。“自由”在那时似乎还未引进中国,但在葛葆吾这些湘军将领风光之际,距“自由”二字令中国知识男女疯狂的时代已经只有几十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到得葛葆吾的小外孙十几岁时,这首外国诗人的诗已成为知识男女争取自由的“誓言”。
葛葆吾给女儿一定的自由,实际就是宽松一些。这宽松不光是让女儿和哥哥一起在家念书识字,更主要的,是让女儿自然成长,少那么一些束缚。只是在缠脚这个关乎女子“第一礼仪”,乃至长大后能否嫁得出去的“大事”上,她终究未能“拧”过。
葛兰英后来一说到这缠脚便痛恨至极。她说乡里农民家对女儿缠脚,倒是不甚霸蛮,女儿愿裹就裹,不愿裹拉倒。因为一个明摆着的事实在那里,女儿长大了,嫁的人家大抵也是农户,到了农户家里,你得下田干活!裹了那么双小脚,能下田吗?能插秧扳禾收稻谷吗?
“有家产的人家、富贵人家、书香人家,反而必定要逼着女儿缠脚,真是岂有此理!”葛兰英愤愤地说,“按道理,书香人家知书达理,更应该知道裹脚对人的摧残。可偏就是这样的人家,不把女儿的脚裹死决不罢休。更可气的是,那缠脚,必然由曾经裹过脚的,裹脚时痛得要死,长大后走路一扭一拐,吃过裹脚亏的女人来执行。别看这裹了脚的、走路都走不稳的女人,平时看上去还慈善可亲,一到得给女儿裹脚时,那个凶狠,将女儿一双脚作死地扎紧、捆紧,将脚趾骨头折断……女儿痛得喊爷喊娘地哭啊,叫啊……那撕心裂肺的哭叫声,竟得不到半点怜悯……”
葛兰英似乎不是在说她自己,而是在说她看见的另外一个女子。
“那些做母亲,做奶奶的小脚女人可就怪了,明明她们自己早就受够了那种苦,却还要她们的后代再受那种苦。一代一代,如同三十年媳妇熬成婆的人,她成了婆婆后,照样用婆婆曾折磨她的那一套来折磨自己的儿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