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移动互联网催生半熟社会
著名的传播学家麦克卢汉说:“媒介的‘内容’好比是滋味鲜美的一块肉,破门而入的窃贼用它来对付保护思想的看门狗,分散它的注意力。”麦克卢汉是坚定的媒介技术主义学派的代言人,相信媒介技术对人类社会所可能带来的影响。很多年之后,现代人仍旧对于麦克卢汉的句句真言反复咀嚼,然而媒介渠道所呈现的信息已经越来越成为人们面对每天无聊生活的谈资,而技术特性所提供的可能性正在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社会的交往。
2.8.1 从散落原子转向半熟社会
社会的交往规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呈现出了截然不同的特点。费孝通先生在其著作《乡土中国》中曾经对不同性质的社会特色做出概括。费孝通先生将当时东西方不同的社会概括成“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礼俗社会亦称“共同体”,指传统社会,家庭是社会核心单元,个人行为主要受习俗、传统的约束,其要义是“差序格局”。法理社会则指主要依靠法律来进行约束的典型现代社会,其最大特性是理性,人们依靠预先制定好的法律规则来自制以及对社会进行治理。
西方社会的经典理论对社会的发展也有其争鸣,最著名的理论是“大众社会理论”。大众社会(Mass Society)是社会学家卡尔?曼海姆(Karl- Mannheim)于1935年就当时德国的社会状况,在荷兰出版的《变革时期的人们与社会》一书中提出的。大众社会中,家庭不再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取而代之的是散落为“原子”的孤独的个体,失去了传统礼俗的约束。“大众社会”的形成依赖大众媒介以及大众文化的强大作用。
我国的国情较为特殊,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了较为复杂的特点。但随着经济化、工业化速度的加剧,不同的社会特征在我国也有较大程度的显现。中国过去几十年的时代都是电视的时代,电视的强大效果让小孩子在童年时期就开始在大人的媒介环境下长大,过早地开始接触成人世界的游戏规则;电视让无数个在外打工的中国人躲在沙发里面细数别人的笑容和眼泪;电视让从来都不认识的陌生人结成想象的共同体,共同经历着想象的青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曾经代表了新一代互联网人、社会学家、媒体学者对于媒介形式的殷切希望。互联网能孕育“公民社会”吗?互联网能促进社会的更新与发展吗?互联网上能产生“观点的自由市场”吗?很多年过去了,对于互联网的讨论仍不绝于耳,新的媒介形式还在不断地充实着人类的生活。
如今进入了移动互联网时代。更多的公民议题在微博上得以讨论,人们不仅关注自己的生存状态,更加开始关注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微博使得每一个人得以发声,让每个人的声音都能被听到。同时,微博作为一种媒介形式,还在逐渐改变着人们的交往形态,即“半熟式”的交往。而因为手机,人们所能呈现的表达以及交往都被无限制放大,在任意的时空、场合,获取信息、表达或者交往都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