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表面的世俗化特征,并非真正的世俗化(4)

天主教成为政教合一的宗教,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天主教的教义中包含有人“因行为称义”的思想。

传统天主教尽管起初受奥古斯丁的教义诠释影响很大,但在以后的发展中,逐渐接受了帕拉纠主义(Pelagianism)的人“因行为称义”的思想。人能“因行为称义”,意思是人通过善行可以在上帝面前称义,即通过各种宗教仪式、善行、赎罪行为等来获得救赎。因此,天主教在其宗教实践中,非常注重人的行为的公义性,注重信徒的修道修养,要求信徒行善、做好事、多捐款。极端的例子,是在中世纪天主教发行的赎罪券,那时,天主教让人相信,人可以通过买赎罪券而获得灵魂的救赎。教士说:“当听到钱进箱子的叮当响声的时候,一个灵魂就因此得救了。”此外,天主教还注重礼拜时繁琐的宗教仪式,认为遵守这些仪式也是得救的必要程序。

因为相信“因行为称义”,相信行为的正当是得救的手段,因此,天主教倾向于严厉地约束信徒的行为。中世纪的修道院要求修道士进行刻苦的修行,遵行严厉的纪律。

同样,因为“因行为称义”的教义,教会也渴望能够在社会上约束世俗百姓的行为,以使世人能通过善行获得救赎,以建立世上的基督教王国。

这种渴望经常变成对权力的渴望,因为只有政权才具有约束百姓行为的权力。这是教会与政权结合的思想基础,也是教权当初渴望与政权结合的动机。

天主教的政教合一局面的产生,是一个漫长的政教结合的过程,有着很复杂的因素。在天主教方面,人“因行为称义”的教义,是促使政教合一的教理基础;在政权方面,也有着与教权结合的渴望,因为通过君权神授的理论可以获得政权的正统性。两个可以相互利用的势力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中世纪的政教合一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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