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的债务水平就算过高了呢?在米考伯先生看来,任何赤字无论大小都是过高的:“若财政收入为20英镑,支出为19英镑,则皆大欢喜。若财政收入为20英镑,支出为20英镑6便士,那就不妙了。”美国一些政治家对公共财政的态度是,他们希望联邦能和某些州一样,在《宪法》中包括一项平衡预算修正案。欧洲国家对国债的态度则不像米考伯主义般苛刻。《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明确规定,一国若想成为经济及货币同盟的成员国,它的赤字不得超过国民生产总值的3%,债务不得超过国民生产总值的60%,但这一标准并未被严格执行。英国财政部长戈登·布朗提出,英国的债务应依照经济周期运转稳定在国民生产总值的44%左右。
但各国国债的长期实际情况,尤其是英国的情况,都与这些规则背道而驰。任何有关国债的理论都应能够解释为什么18世纪和20世纪的英国能够战胜在经济和人口方面都更胜一筹的对手,也应该能够解释为什么英国没有像法国和德国一样,由于债务过高而出现国内政治危机,更重要的是,它应该能够解释为什么英国的债务负担最重,时间最持久,却成为了“第一个工业化国家”。
人们对巨额国债所造成的宏观经济影响早有戒心。大卫·休谟在1752年反思英国日益增长的国债时,看到“毁灭性的种子……四处蔓延,连最粗心的人都看得一清二楚”。詹姆斯·斯图尔特爵士在15年后也写道:“如果不对国债的增长加以限制,如果国债继续不断地积累,如果我们的国民精神任其摆布而无动于衷的话,那么所有的财产、收入都会被税收吞噬一空。”亚当·斯密在他的《国富论》中指出,贷款筹措容易排挤私人投资,从而抑制了私人资本的形成。李嘉图把国债称为“耗损国力的可怕灾难……是让所有努力都付之东流的痼疾”。对国债的这种批判态度对维多利亚时期的政治家们产生了巨大的影响。1854年3月,格莱斯通建议用当期税收支付克里米亚战争开支的主张失败后,将“战争支出”描述为“上帝加诸各个国家的一个道德制约,它约束了各国对于征服的野心和欲望”。他说:“向货币市场进行告贷,既无必要也不值得提倡。”他在援引约翰·斯图尔特·密尔和麦卡洛克时指出,“借贷资本不是剥夺了目前的生产资金,就是剥夺了未来的生产资金”,所以,“这种对生产资金的剥夺无异于从工人阶级手中夺走了同等金额的工资”。维多利亚中期有这样一个普遍观点:“税收取自收入,贷款取自资本。”在此基础上,斯坦利·杰文斯在他1865年的《煤炭问题》中指出,国债应当完全偿清,作为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英国的煤炭储量100年后将会枯竭。这为格莱斯通敲响了警钟,他打算通过预算盈余以及和平外交政策,在250年内实现零债务。
但长期以来也有不同的意见,他们认为公债对经济也有正面的作用。18世纪作家艾萨克·德·品托认为,国债是刺激增长的积极因素,它“永远不会到期,不必担心到期支付,它们就像不存在一样”,他说,每一笔新贷款“都会人为地创造出一笔之前并不存在的资本,它长久、稳固而可靠,就如同真有这么一笔现实财富一样”。“某种债务一旦产生,该数字便保持不变,但它的贡献却随着流通过程逐渐增大,而且不会造成货币的过度膨胀……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使得社会整体受益。”托马斯·马尔萨斯反对清偿国债,他认为借助“财富效应”,债券持有人的消费会刺激综合需求的增长。简单而言,国债可以增强国力,甚至可以增强国家声望。美国早期公共财政的天才人物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1781称:“国债若非过度,对我们国家而言则是幸事,它是我们国家的有力基石。”大约80年后,詹姆斯·拉塞尔·洛厄尔在他的《比格罗文件》中,以此讽刺南部邦联(美国南北战争中的南部邦联)领袖杰斐逊·戴维斯的独立声明,他在文中写道:“我们有战争,有债务,有国旗,如果这都不算独立,那什么才算是独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