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吏诗人(2)

但彭斯的革命潜质最终没能开花结果。假如彭斯出生在法国或移民到殖民地(他也曾动过这样的念头),他也许就会投身革命。彭斯没能成为革命斗士的一个原因很简单,他被招安了,他自1788年起成为了货物税的税收征管员,起薪为年工资50英镑,外加罚没货物的提成。这个职位对于一个怀有雅各宾之心的人来说实在是有悖本性。1792年12月,彭斯遭到检举,罪名是革命暴动时期他在登弗里斯的戏院有“政治不满言行”,为此,彭斯不得不写信检讨,向苏格兰货物税征管委员会委员罗莱特·格莱汉姆屈膝认错。他承认自己在法国大革命初期曾是一个热忱的拥护者,但他誓言从今后将三缄其口。如此,他再也不能高唱革命颂歌了。

如我们所见,英国汉诺威王朝税收制度的强大之处在于,它上有代表社会高等级阶层利益的议会的欣然批准,下有俯首帖耳(或者说沆瀣一气)的官僚机构的配合执行。即便是在检讨书上,彭斯依然斗胆进言:“体制性腐败已经遍布执行机构和下院各处。”但重点是,为了自己的货物税征管员一职,彭斯不再表露这个观点,他也被这种“体制性腐败”吸纳进其中了。

彭斯这种两难境地折射出的税制、代议制(或无代议制)以及行政执行之间的关系,也是我们接下来要讨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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