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拉那时不懂A梦(5)

我不再做职业小丑,拖着小箱子从西贡的小公寓搬到了九龙的海景房投奔我的幸福。黄阿明因为人气过高,也签了香港的经纪公司。

我一直以为所谓的“人在做天在看”,“举头三尺有神明”都不是针对爱情而言的。

2008年愚人节,我和黄阿明去兰桂坊喝酒。一个打扮得很有品位,连出去吃个饭都要被拍照的女人走过来对我说:我有了阿明的小孩,你考虑放弃他好吗?

我回头看黄阿明,他正将眼神瞟向远处,哼着小调装没听见。我不是吃饭都会被拍照的优雅女人,连与情敌的短兵相接都能保持自己的风度。所以我只能一杯接一杯地坐在两个人中间喝加了冰激凌的百利。

自从尚雯婕做了代言人后,我就只会喝这种甜腻到让人沉醉的饮料。我固执地只选择了一种甜蜜。就好像黄阿明当初勾了勾小手指,我就不顾一切地投奔幸福一样。

如果一个人可以一直在甜蜜中沉醉下去,不再醒来该有多好?

我又酒精中毒了,黄阿明没有开着他黑色的BMW送我离开,我摇摇晃晃地跑到大街上想拦下一部车去打止吐针。最后一个穿制服的警察把我送进了医院,上车时候我仔细看着他的脸,哦,为什么不是大雄。

落魄可耻的背叛者,是不配再遇到王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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