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的重大|包菜、花生酱及偷情(2)

上海人不知道为什么那么爱吃花生酱,夏天家家卖蒸制的冷面,上面居然洒的也是稀释的花生酱。第一次吃我完全愣了——在外滩附近的一家小餐馆,估摸不是开给游客的,就是那种少生意的本地人的店,有几个中年人在漠然简单地吃,其实也不难吃,就是平淡一些,很索然,感觉是吃了完全不可吃的东西,例如嚼了报纸,白喇喇地空虚。

冷面实在不是一种美味的食物,但是在上海,这么非理性的饮食之地,一切都昂然下去,弄得我到了北京满街找芝麻酱凉面吃。有次去当年尚未倒闭的北剧场看戏,和一个不太熟悉的女人看戏前随便吃饭,她高个子,有北方女人的快乐和寡淡。犹豫了一下,就把她吃了一半的芝麻酱凉面吃了,面不改色,实在是好久没吃了。她大概觉得我在追求她,也就没说什么。她一直在和人闹恋爱事件——有阵子完全不工作地闹,所以很容易想到那方面去。

上海繁荣的花生酱把芝麻酱排挤得完全没了踪影,要在大超市里才能找到。要么就要在一些古怪的地方才能找到,家人甚至转了两次汽车去康定路一个菜场买。有次从北京坐飞机,随便往包里装了两瓶芝麻酱,安检的时候,那个满脸晦气的女人看着这玩意就生气,但是也没让我开盖检查,大概她也嫌麻烦。我庆幸没有,当时空落落的旅行包,就装了它们和两件白衬衫。

吃真是重大的事情,不过现在过于丰衣足食,没人再那般看重这种仪式,我们往往是和偷情者的吃喝次数多于和名正言顺的那个人。偷情偷得好,吃起来也分外地骁勇——好像莫言写过的爷爷和奶奶最初相识的那几天,在床上的生活——吃都是利用性交间歇,所以吃得快,多,猛烈。偷情不好,当然吃得也索然——大仲马的小说里,火枪手去找吝啬的老情妇借钱,被迫亲热之后,她把一只瘦得皮包骨的母鸡做成汤,然后仅仅撕下一只翅膀给他——这么黑色幽默的饭局,只有老女人和包小情人的老男人才能做到。

新婚夫妇的胖,当然也是性和食物的双重刺激。鲁本斯的画里,人人皆肥,看《十五到十八世纪的物质文明》,当年欧洲最发达的荷兰是吃的集散地,资产阶级肯定比封建领主吃得少而普通,但是胃口一定更放肆——灵魂自由的缘故。

其实张爱玲也写过非婚者的饭局,《阿小悲秋》里的哥尔达,虽然长得像块半熟牛排,吃起来还是毫不动摇,约女人吃饭总是那么几道菜,对面吃饭的女人全都是鱼水之欢。细想想,1940年代的上海风流男人还是比我们现代人有礼仪,上床前至少还有顿常规饮食,现在的419却是几乎不沾饮食的边,来了就做,做完快走人,成为无数人的原则——哪里还有得吃?大概只有性太满足,期待第二次的,才会鬼祟地笑容满面地去吃。

要么就是凄凉版,找不到性伴侣的老男人为了延迟小伴侣的跑路,请他尽量多吃点,《荒人手记》里写过。

另一场非婚饭局是曼桢和世钧最后的晚餐,前面那么多次同桌都不算,始终有外人,他家或她家的家里人总在旁边,嘈杂的,拥挤的。可以想象张爱玲的婚姻态度——即使两人成亲,大概也还是一样地杂乱,热闹而无趣,是中国古画里的行乐图,看着和实现着,都是乏味而捱时间的,花哨而破败。人最少的时候,他们吃饭也是三个人,小说开始的地方反复出现,证实恋爱期吃不是主调。恋爱中的人大概是饱满的,成天食也不知道味,就算是在厨房中堆满了调味品,真正吃的还是爱人的身体和气息。可是世钧和曼桢甚至连这样的机会都没有。

到了真正没干扰的时候,可是这餐饭,已经有“我们回不去了”的招牌在那里,所以吃的什么我们根本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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