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融资关系:债务国和债权国(2)

 

同样的,在20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之后,沙特阿拉伯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董事会中占据一席之地,并拥有相当大的投票权,这与它享有巨额的经常项目顺差,以及成为其他国家的净债权大国是有很大关系的。

在亚洲金融危机中,韩国不得不开放其国内的金融服务部门,而这一结果是美国的出口利益团体长期以来未能取得的。韩国的意向书“包含了美国长期以来一直要求亚洲各国政府的一些条款,而后者则拒绝接受这些条款”。拉里·萨默斯说过:“与过去30年间进行的双边贸易谈判相比,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促进美国在东亚的贸易和投资方面做得太多了。”前美国贸易代表米基·坎托尔对这一观点极为赞同,他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戏称为“破城槌”,是用来在亚洲金融危机爆发时为美国的产品打开亚洲市场的。

真实债权国和隐性或制度性的债权国之间有一个明显的差别。萨默斯和坎托尔的话就是证明,尽管美国在三四十年前就变成了净债务国,但它还是能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来发挥它的影响。就经济方面来讲,美国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就成了净债务国。但是,从制度上来说,特别是就它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决策中拥有关键性的话语权来说,美国事实上一直是一个净债权国,能够将自己的观点强加到别人身上,也能发挥自己的影响力。当然,这种异常现象不会无限期地存在,而国际社会要求对布雷顿森林体系进行改革的目的,也恰恰是要修正这种不正常的情况。但是这一体系对真实的变革具有非一般的免疫力,这样的结果就是在很久之前获得的权力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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