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帝国征服的历史,一个国家在贸易上的主导地位也会影响其权力这一点也无可争议。在英国权力的巅峰时期,其支配着世界的贸易,出口额占世界的四分之一(很可能进口额亦是如此)。大不列颠对于海洋的控制(一些评论家认为,这种控制通常是通过摒弃规则实现的)让它能够控制其殖民地。
伏尔泰对大英帝国的权力和主导地位的源头没有任何疑问:“英国的权力得益于英国各方从伊丽莎白时期就团结在了一起,共同推动贸易的发展。英国的议会把自己的国王推上了断头台,但这个议会现在却忙于海上的各种项目,就像在最平静的时期一样。虽然这个议会的成员大多是些狂热分子,但是他们在查理一世的血尚还温热的时候,于1650年通过了著名的《航海条例》。”
在胡夫鲍尔和其他学者合著的书中,他们认为,在所研究的案例中,20%的案例使用了贸易制裁,而实施制裁的国家这样做的目的是实现其外交政策目标。那么,究竟贸易是如何授予一个国家经济主导地位和权力的呢?是通过进口、出口、贸易、产品构成,还是贸易伙伴的数量和身份授予权力的呢?
现在是进口和进口的规模授予了国家权力。原因是这二者决定着一个国家能够从为其他国家的商品和服务提供市场准入,或拒绝提供市场准入中获得多少影响力。战后的历史充满了强国将市场准入作为“大棒”和“胡萝卜”使用的例子,而这些强国之所以这么做,也不外乎为它们的经济和非经济目标提供保障。
在第一章中,我描述了20世纪70年代时,理查德·尼克松通过使用进口关税来使其他国家在汇率上作出调整,还有在20世纪80年代威胁采取保护主义行动,迫使日本改变其汇率和贸易政策。这两个例子是对上述论点很好的佐证。
还有其他很多的例子。美国1974年的《杰克逊–瓦尼克修正案》规定,对那些侵犯人权的国家不予开放贸易。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之间,美国将301条款作为工具,威胁使用贸易制裁,使得一些发展中国家制定出了更为严格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中国之所以愿意把贸易体制自由化作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美国答应,只要中国这么做,美国保证对出口至美国市场的中国商品实行非歧视性准入。也就是说,美国并不是把这个保证作为交换条件,向中国提供新的出口途径,而只是通过承诺消除国会每年决定是否继续向中国开放非歧视性准入的程序,来向中国提供准入的安全。
向低收入国家实行贸易优惠,这首先由普遍优惠制提出,随后,欧盟也提出了对除武器外的所有商品实施全面优惠安排,而美国也通过了《非洲增长与机遇法案》。这些贸易优惠,已经成为美国和欧洲实行发展政策的一种标准化手段。当然,在自由贸易协定的框架下提供优惠贸易准入是实施外交政策的一种重要途径。北美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的一体化,以及欧盟向欧洲东部边缘国家的扩张就是最好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