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图亚特王朝的选择(1)

就美国问题来说,如果设想英国要在宪政基础上建立横跨大西洋的帝国,反事实的假设就有必要从斯图亚特王朝末期包括其被流放的继任者开始。因为对于18世纪的英属北美来说,仍然有可能作为英国的属地处于那个命运诡谲的王朝的统治之下。这就可能带来两种完全不同的立宪方式,而二者都可能会让英帝国从内部得到巩固。如果詹姆斯成功地重建了殖民地政府并在1688年没有失去王位,就会采取第一种立宪方式。如果詹姆斯的后代重新夺回詹姆斯失去的王位,而且英国与殖民地的关系仿效起英国的三个王国之间的宪政关系,第二种立宪方式就会被采纳。

有人也许会认为,詹姆斯二世关于美洲殖民地的计划反映的是对官僚中央集权的固守以及对议会代表制的反对。但由于他对殖民地统治为时已久,且已广泛参与殖民地事务,这个计划可以说是针对美洲现实深思熟虑的结果。在第二次英荷战争后,当时还是约克公爵的詹姆斯获得了纽约和新泽西的殖民地所有权。纽约向作为领主的詹姆斯要求建立议会,但关于殖民地冲突的经验让他始终抵制这个要求:1683年他勉强同意建立议会,但在1685年即位后他立刻废止了议会,纽约也成为了英王直辖殖民地。同样,随着1684年特许状的撤销并成为英王直辖殖民地,马萨诸塞也失去了自己的议会。此后,詹姆斯进而将康涅狄格、马萨诸塞、新罕布什尔和罗德岛合并为一个新的联合体,即新英格兰领地,设一名总督进行管理;后来,新泽西和纽约也被纳入其中,人们开始担心詹姆斯会像这样将美洲所有的殖民地合并为两或三个“领地”。对殖民地议会的压制以及总督权力的扩大,其意图首先是要把殖民地变成有防御力量的军事单位,其次才是迫使桀骜不驯的公理会实施宗教宽容。但这两项措施结合却全面引发了对在英国已经出现的“罗马教会势力与专制权力”的恐慌。当1688年12月詹姆斯出逃的消息传至殖民地时,反抗情绪瞬间爆发了:北美也迎来了它的光荣革命。

但是,如果1688年英国没有发生光荣革命,处于当时发展水平的北美殖民地会不会起来反抗政府合并殖民地为领地、取消或压制议会等做法?没有18世纪的议会结构,殖民地立宪辩论也不一定会在当时采取那种形式。假如北美在早期就有效地归属了英国当局,同时英国国内威斯敏斯特、爱丁堡和都柏林的议会(尤其是前者)并没有发挥那么重要的作用,北美在18世纪六七十年代反抗的可能性就要小得多了。

因此,正如当时的辉格党人所坚信的,第一种选择假设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意味着议会的终结。这至少还有待考证:如果说查理一世、查理二世和詹姆斯二世与议会难以共处主要是因为宗教上的冲突,那么我们可以另外假设,如果斯图亚特王朝就宗教问题与议会达成妥协,其实就和其他王朝一样不会再那么反对民主议会。这个假设在1688年后的斯图亚特王朝史中可以找到一定的根据,因为1688年詹姆斯二世的出逃并没有解决这个王朝的遗留问题。在1689~1690年、1692年、1695~1696年、1704年、1706~1708年、1709~1710年、1713~1714年、1714~1715年、1716~1717年、1720~1722年、1725~1727年、1730~1732年、1743~1744年、1750~1752年以及1758~1759年,斯图亚特王朝都曾“策划、发动或被发现”有复辟的阴谋。詹姆斯二世党人唆使的外国侵略则在1692年、1696年、1708年、1719年、1744年、1746年和1759年受挫,原因则是恶劣的天气和皇家海军的抵抗(各自参半)。与此同时,詹姆斯二世及其子孙都不断地宣称,对于此前他们似乎横加威胁的立宪形式,他们其实是尊重的。1689年以后,奥兰治的威廉、辉格党人和汉诺威王室支持者都对议会代表制极度缺乏耐心,此时流放在外的斯图亚特王朝却反而开始呼吁建立独立清白的自由议会。与解放威斯敏斯特、爱丁堡、都柏林议会这个目标同时产生的还有一种强调君主权力的立宪理论,认为英格兰、爱尔兰、苏格兰的联合王国必须效忠于同一个君主。1660年君主制复辟特意取消了克伦威尔与苏格兰和爱尔兰的结盟;斯图亚特为了争取苏格兰的支持,也决定解除1707年的结盟。苏格兰的詹姆斯二世党人既希望斯图亚特王朝复辟,也希望恢复爱丁堡议会;爱尔兰的詹姆斯二世党人则提早几十年就认为爱尔兰应该和英格兰拥有同等的立法权,此观点在18世纪80年代得到了爱尔兰辉格党政治家的大力鼓吹。如果詹姆斯二世没有自毁于其狂热的宗教热情,对他来说这种方案也许是相当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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