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浪潮(2)

套利交易者

古斯·列维曾长期进行套利交易,看到有并购交易要发生了,便格外关注,譬如在20世纪40年代,美国司法部要求一些公用事业控股公司分拆成几部分时,他会提前用心研究其中的并购机会。时至20世纪60年代初期,他将此业务交给合伙人杰伊·特伦鲍姆去做。杰伊在高盛公司也是一个传奇,是善玩套利交易游戏的大师,培训指导过罗伯特·鲁宾,罗伯特后来成了公司的高级合伙人,像我一样是1966年进的高盛。当年那些主要的投资银行并不做套利交易——这项业务要求对交易风险具有很高的容忍度,并且愿意涉足一些棘手的不得人心的交易,严肃的投资银行可不想让人看到其中有自己的身影。当时,另外几位套利交易大玩家,是贝尔斯登的萨利姆·刘易斯,罗斯柴尔德的哈里·科恩,拉斯科–斯通–斯特恩公司的伯纳德·拉斯科。

套利交易有时会很刺激。咄咄逼人的买家可能会在星期六晚上突然发布收购消息,让目标公司管理层猝不及防,比如,消息说准备在下星期一,用现金直接向股东要约收购51%的股票,收购价比方说是每股24美元,比星期五收盘价20美元高出20%,本着“先到先服务”的原则,购满既定股数,收购即告终止,要约数天之后便过期作废。这样的要约,根据街头抢劫案中所用廉价手枪的叫法,被冠以“周六晚特号”的诨名,让目标公司几乎没有时间作出应对,也来不及与股东沟通。“先到先服务”这一点意味着,“熟练枪手”及其同好会竭尽所能地将股票快速脱手,他们心里明白,股票若在现金要约中没有兑现,对于剩下的49%来说,将被迫承担很高的风险。套利交易者会尽可能多地以市价买下股票,通常比要约价稍低些,比如每股美元,希望能让买家都拿走,所以会立即向买家出售。如果都脱手了,在每股美元的投资上,会赚到美元,或者说的收益率,但这只是在5天里赚到手的,折成年收益率,便高达489%。如果买股票的钱是借来的,则投资收益率还要高得多,然而,如果有些股票被返还(因买家已收集51%的股票),收益率便会减少。套利交易者必须找到股票,将其买入,然后迅速交付给买家,如此才能成功实现套利交易,同时也还有希望,没有任何事情会干扰买家购买股票的意愿或能力。如果买家的并购交易最终泡汤,这只股票无疑会跌至每股20美元以下,套利交易者的潜在损失便会非常大。到1968年,美国国会意识到这种“先到先服务”的特色会让普通投资者受到忽悠,便通过《威廉姆斯法案》,禁止这种做法,并延长了投资者交付股票的时间。《威廉姆斯法案》的确使买家的进度放慢了一点,而且也保护了戒心不高的投资者,使其避免冷不防受到欺骗,但并购交易依然源源不绝,因为集团企业和财务创业家(20世纪60年代被称为“袭击者”),照样继续待在市场上,收购其认为表现欠佳的公司。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