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效力(5)

第二节 女方与服刑期间的男友能否登记结婚?

法律焦点

女方与服刑期间的男友能否登记结婚,在法律上主要涉及的问题是登记结婚的行为能力问题。

现实案例

25岁的朝鲜族女孩韩静恩,是吉林市某公司文员,28岁的张斌是吉林市某中学的体育老师。这对恋人,在2009年5月一同前往美丽圣洁的大连。这本应该是甜蜜浪漫的旅行,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在旅途中,韩静恩与商户发生口角。男朋友张斌怕女友吃亏,就前去帮忙理论。因为双方各不相让,矛盾不但没有缓和,反而愈演愈烈。商户在理论过程中还与张斌发生打斗。年轻气旺的张斌一时气愤,用水果刀将商户扎成重伤。报警之后,韩静恩与张斌均被刑事拘留。2009年9月,经过司法程序处理,韩静恩被无罪释放,而张斌以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看着为了保护自己而犯下严重错误的张斌,韩静恩心里满是愧疚与悲伤。因为原本两个人商定要在2009年8月8日登记结婚,在2010年1月1日举行结婚仪式。如今,张斌被遣送到某监狱服刑,这个美丽的构想因为双方的不理智行为破灭了。但是,痴情的韩静恩还是想与张斌按原计划登记结婚,希望可以给身在狱中的男友送去关爱和希望。

那么,如今两个不能相聚的恋人能否进行登记结婚呢?如果可以,又该如何进行结婚登记?

法律建议

韩静恩和张斌完全可以进行结婚登记,基于张斌在监狱服刑的特殊情形,双方可以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和监狱管理机关采取特殊的积极行为,配合二人完成结婚登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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