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条概念(5)

对于先锋艺术的界定之一,在于它们是“反表述”的,若以此为参照,德莱叶的电影实在很传统,那些画面那些故事明晰地表情达意。对于他的部分电影,我们很容易就能归纳出宗教相关的主题,或者在另一些作品中,他喜欢以书面语的台词,交代仿佛并无关联的因与果。应该说,艺术的发展总是在继承中打破传统。电影亦不例外,对表述传统的遵循和反叛如螺旋般交织,德莱叶晚期的作品就是最好的例证。

首先,德莱叶把电影里的时间和空间抽离了因果逻辑,使影像接近纯粹的表现派。以《诺言》和《盖特尔德》为例,德莱叶以诗歌断章的方式,穷尽了电影的传统表述手段,对他而言,经典电影的模式只是诸多可供选择的表达方式之一罢了。而在《圣女贞德受难记》、《愤怒之日》和《诺言》中,他让我们看到了以影像阐释宗教终极问题的可能性,“文字”和“形象”的对立、“意义”的模糊与武断,这些曾被认为不可能用影像表达的命题,在德莱叶的电影中成为可能,他让我们看到了表述的无限可能。即便在宗教色彩淡化的作品中,德莱叶仍以多变的形式探索着表达的极限:《吸血鬼》的叙事如一场迷梦,是文字不能企及的瑰丽图景;《盖特尔德》成了一场关于表述的盛宴,戏剧、音乐、绘画、科学以及文学,我们所能想到的用来描述这世界的方式,在影片中悉数过场。他晚期的作品,尤其《盖特尔德》,最终引出的命题是表述的无意义—放弃电影的叙事功能,展现不同表达系统之间的紧张和对立,乃至表达“空洞的,没有任何实质的表达”,德莱叶试图唤起的是我们对于“表达”本身的思考。

所以我们的分析是关注德莱叶电影中的表达方式,我们关心的不是如何解读它们,而是思考它们的“可被解读性”,怎样去读比读出什么更重要。德莱叶的电影有着显而易见的特质,而我们则要追问,是什么造成了这些特质?我们得直面影片中的暧昧与混沌,不是去澄清它们,而是澄清它们的美学意义,让暧昧继续暧昧,混沌的继续混沌。同时,我们也无须回避影片中的跳跃、疏漏、断节和矛盾,直面德莱叶在表达中的不完美,那些大大小小的豁口和让我们感到粗暴的瞬间。

电影通常被认为无法割断与社会的联系。而形式主义的观点则认为,艺术是游离于意识形态之外的存在,他们宣称,“感知”是孤独的、个体的体验,是自我的沉迷。那么,形式主义要如何评价艺术作品的社会地位?

对于意识形态的分析集中于题材、主题和表达方式。从这个角度出发,《神谴之日》经常被嘉许“支持女权”,《诺言》则被谴责“宣扬迷信”。更有作者在信仰马克思主义的杂志《电影伦理》上撰文写道:“当然,某些持空想主义的电影也同样是伟大的电影,比如布列松和德莱叶的作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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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erard Leblanc: Direction ,载于Screen 第12期,第1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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