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书摘(7)

年广九的“傻子瓜子”怎么会惊动到邓小平,而且引得邓小平三次保护年广九呢?

邓小平第一次保护年广九,是改革开放初期。年广九开了店,生意越做越好,瓜子店门口买瓜子的排上两排队伍,连绵100米以上。年广九还定出了“优惠”规定:军人不排队,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的买两斤瓜子不排队,到芜湖差旅的过路人用车票买两斤瓜子不排队,婚姻大礼凭结婚证买十斤瓜子不排队。生意越来越火!后来,年广九胆子越来越大,居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雇起几个工人帮他炒瓜子。中国人受了多少年“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教育,社会主义还能搞雇工?这岂不是明明白白的剥削 ?1980年,安徽省有关部门去芜湖调查,写了个调查报告。时任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的杜润生看了,认为很有典型意义,特地给“邓办”送去一份。

邓小平看到这份“傻子瓜子”问题的调查报告,当时就对个私经济发展给予肯定,并且对一些涉及“姓资姓社”的争论,表示要“放一放”、“看一看”。这是第一次谈到年广九。

邓小平第二次谈到年广九,是年广九扩大办厂和雇工,又引起了社会的激烈争论。

进入80年代,“傻子瓜子”打进北京、上海、南京等大城市。由单一的零售,发展到代销、促销和批发等多种经营形式。年广九不得不迅速地扩大办厂和雇工。到了1984年,年广九的雇工已发展到103人,他也成为中国最早的百万富翁之一。但是年广九雇工103人的数字,大大超过了当时国家工商局关于个体户雇工最高八人的规定。年广九的雇工问题又一次引起社会上更加激烈的争论。“年广九是暴发户”,“年广九是新型资本家”,“年广九搞资本主义”,“社会主义还能准许出现百万富翁、私人资本家?”等等,依然是“姓资姓社”的争论,从党政机关嚷到理论界,从芜湖嚷到安徽省,又嚷到北京,有人主张要“动”年广九。

1984年10月22日,在中顾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邓小平把“傻子瓜子”上升到整个个体经济发展的高度上来。他说:“还有些事情用不着急于解决,前些时候那个雇工问题呀,大家担心得不得了。我的意思是放两年再看。那个会影响到我们的大局吗?如果你一动,群众就说政策变了,人心就不安了。你解决一个‘傻子瓜子’,就会变动人心,没有益处。让‘傻子瓜子’经营一段,怕什么?伤害了社会主义吗?”邓小平的这段话不仅保护了处在风口浪尖上的年广九,也打消了其他个体私营业主们的观望心理,有力推动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

“傻子”并不“傻”。年广九心里始终不踏实,想找个“保护伞”,便建议同工商部门搞联合经营。于是,由新芜区劳动服务公司和芜湖县清水镇工业公司两家公司出资30万,年广九以商标权和技术入股,签订了合资联营协议。1984年7月1日“芜湖市傻子瓜子公司”正式挂牌,由年广九任总经理。年广九以为有了公家单位参与联营,就可以摘掉“资本家”的帽子了。但是以个体经营模式来管理集体企业,始终矛盾不断。后来几经商议,改由年广九承包。不过,这次短暂的联营又给年广九带来了牢狱之灾。1987年年底,芜湖市新芜区检察院根据傻子瓜子公司一位副经理的举报,对年广九的“经济问题”立案侦查。检察院指控年广九贪污438万元,主要事实是他从会计手中借款没有及时报账,并指控年广九把公司的原料瓜子、包装麻袋等公物借给了干个体的儿子,涉嫌挪用公款罪。1988年12月25日芜湖市检察院以年广九犯有贪污、挪用公款罪向芜湖市中级法院起诉,并对年广九收容审查,1989年9月25日实施逮捕。1991年5月3日芜湖市中院对年广九案公开审理。法院一审认为经济犯罪证据不足,但检察院却依法抗诉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其后,省高级人民法院多次派人到芜湖调查核实,芜湖市检察院又撤销抗诉。

邓小平第三次谈到年广九,正是在年广九深陷经济犯罪指控之时。1992年年初,邓小平视察南方,到了深圳,发表了著名的南方谈话。邓小平在讲话中又一次谈到“傻子瓜子”。他说:“农村改革初期,安徽出了个‘傻子瓜子’问题。当时许多人不舒服,说他赚了100万,主张动他。我说不能动,一动人们就会说政策变了,得不偿失。像这一类问题还有不少,如果处理不当,就很容易动摇我们的方针,影响改革的全局。城乡改革的基本政策,一定要保持长期稳定。”

为什么恰恰在此时再次提到“傻子瓜子”?据说,那时“傻子瓜子”的分公司已经开到了深圳,分公司的一个经理风闻邓小平到了深圳,大胆决定拉出横幅:“‘傻子’欢迎邓小平到深圳视察!”横幅的事传到邓小平耳朵里,邓小平笑着说:“傻子都做到深圳来了,不错!”这可能是让邓小平再次想起“傻子瓜子”的原因。因此南方谈话使年广九的命运出现了转折。1992年3月15日被羁押三年多的年广九因经济罪不成立而获释。邓小平南方谈话不仅救了年广九,也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开辟了新路,为私营经济再次开了绿灯。年广九再次获释的消息,经媒体披露,全国众多记者云集芜湖采访,一时间年广九成为国内外关注的新闻人物。

1997年,傻子集团宣告成立。在经历过家族内部的分分合合之后,“傻子瓜子”最终得以健康地发展成长。

2008年3月,《法人》杂志的记者朱文娜在《年广九:致富光荣时代的探路者》一文中写道:

邓小平的三次谈话不仅改变了年广九的个人命运,也改变了中国第一代个体私营者的整体命运。是年广九,用自身的经历让开放之初的国人逐渐认识到“投机倒把”不是罪、雇佣工人也不是罪、发家致富更不是罪!尽管如此,在那个特定时代的大背景下,带头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大胆投身到当时尚未见雏形的市场经济的年广九,还是没有摆脱牢狱之灾,展现了改革开放初期第一批个体私营业者冲破僵化经济体制的艰辛创业历程。

朱文娜带着无限伤感和无奈,又写下了她的感叹:

那些略显残酷、打着时代烙印的代价,总是需要走在最前面的人来付出与承担。

年广九的故事,让我们感受到中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艰辛。邓小平三保年广九,他保护的正是中国新一代的个体私营经济,即本章将要论述的非公有制经济。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