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组信息是在试图压制悲痛情绪,人们常常会这样说:
●“坚强些!”“咬紧牙关。”
●“你会好起来的。”“不要悲伤。”“笑一笑。”
●“现在你是家里的大人了。”
●“你怎么还这么难过,都一个月了(半年了,一年了)。”
●“你需要让自己忙起来,去工作吧,忘记她吧。”
事实上,没有人能够控制自己的感受。感受和其他一切人体反应一样都是真实的。人活着怎么能没有悲伤的感受?悲伤只会自然的改变,任何人为的干预都是不对的。第二组信息的一个潜在的含义是悲伤的感受对悲痛者不好。即使人们承认悲痛的感受是不可避免的,但还是会建议悲痛者至少不要在公众场合表达悲痛,或者不要表达强烈的情绪。第二组的这些话语都是在围绕着一个意思,那就是你表达悲痛,旁人会感觉不舒服。
第三组信息与前两组有所不同。它是美国社会中一个普遍的做法,这个做法叫做“压迫宽容”。意思是人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说话做事,当然也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表达悲痛,但有个条件,那就是不要打扰别人。于是,悲痛的人们或多或少都能察觉到一种非常清楚的意思——如果你们坚持要把悲痛的情绪表达出来,那么至少要保证不扰乱他人的平静和快乐。
有些工作单位的做法也反映了这一点。单位通常会给刚刚丧亲的人一到两天的假,但是假期过后要重新振作起来,正常工作,就当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当人们谈到悲痛的“可接受性”,他们通常指的是对某一人群的可接受性,而不是对哪个人而言的。当肯尼迪总统遇刺,里根总统逝世,社会为他们的遗孀能够在公众面前表现得体而大加赞赏——她们在公众和媒体面前表现极为冷静端庄,我们为此深感敬佩,但却不希望被她们打扰。肯尼迪夫人面临的是丈夫的突然逝世,而里根夫人则是经历了丈夫的漫长的阿尔茨海默症,对结果已经了然于心。尽管如此,我们有没有想过,这两个榜样其实大多数普通人是做不到的,尤其对正在经历悲痛,却无从宣泄的人们来说,更是没有什么帮助。
剥夺悲痛的权利
刚才所谈到的那些对悲痛者无益的话语并不仅仅是人们试图“帮助”悲痛者的反面教材的全部。通常,这些话都反映了某个社会或者文明所传达给人们的信息,告诉人们哪些是符合这个社会标准的,哪些是不适当的。然而,这种社会标准其实剥夺了悲痛者表达感受的权利,对他们来说是非常具有伤害性的。
被剥夺的悲痛是指人们的痛苦经历不能被社会承认,也得不到社会的支持。被剥夺了悲痛的权利就等于不能作为一个正在经历痛苦的人得到应有的待遇。重点是,人们是在毫无察觉中就剥夺了他人的这个权利,或者干脆将剥夺人权的行为掩藏起来。
多卡认为剥夺人们悲痛的权利通常有以下三种基本方式:对悲痛者的不承认,对悲痛者与逝者的关系的不承认,对悲痛者所失去的重要性不承认。多卡还附加了几种死亡情况:例如,自杀和艾滋病致死可能会被认为是“被剥夺了的死亡”,意思是他们的死法不能被接受,因为这代表着高度的社会耻辱。我们在本章开始的时候就见证了斯特伦所遭受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