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在其发展的生命周期中所占的位置也会有所不同。死亡有可能发生在不同的家庭成长阶段中:
(1)和一个单身青年人有关的几个家庭;
(2)新婚夫妇共同建立的新家庭;
(3)有小孩的家庭;
(4)孩子已步入青少年的家庭;
(5)孩子已经成年独立,离开家的家庭;
(6)晚年夫妇的家庭。
家庭在每个阶段都会遇到挑战。例如,新婚夫妇可能会在对家庭的投入程度上出现问题。中年人的家庭,当孩子刚刚出去自立门户时,夫妻二人可能会有很强烈的不适应感。新婚夫妻之间经常出现的问题多是:“我们能否让单身时养成的独立性来适应未来的共同生活?”或者“我们能不能齐心协力做一对好父母,准备孩子的降生?”相反,中年夫妻的问题则会是:“我们能不能重新适应没有孩子的生活?”或者“孩子们都独立了,我们做父母的还能为他们做些什么?”总之,不同阶段的家庭在面临死亡事件的时候有不同优势和困难。
第三个问题是,当噩耗发生时,家庭会不会作为一个整体来应对?夏皮罗认为悲痛本来就是一个家庭行为,但是蒙哥马利和费沃尔则认为夏皮罗的观点会混淆家庭问题和个人问题。蒙哥马利和费沃尔认为,家庭应该对成员的去世有所反应,也应该参与公共的哀悼场合,但是家庭不能干涉个人内在的悲痛情绪,原因很简单,家庭就是家庭,而不是某个人。这就能解释为什么在一个家庭中,不同的成员有不同的表现。吉尔伯特也同意这样的观点,他说:“只有人能够悲痛,家庭不会悲痛。悲痛会在各种场合中发生,家庭是众场合之一。”
当然,死亡总会使家庭出现混乱,家庭必须应对这种突发状况。所以第四个问题的回答就是痛失亲人的家庭的确会参与到系统性的应对当中。死亡会影响到平常人们认为理所当然的一些想法,会影响到成员在家庭中的位置和关系,还会影响到人们日常的职责和程序。家庭生活中的这些或那些方面要被重新考虑和重新设定。另外,死亡和悲痛既然可以使两代人阴阳两隔,那也可能会造成多代连锁反应。
沃尔什和麦戈尔德里克认为在死亡之后,有两个主要的任务摆在家庭成员以及整个家庭单位面前:(1)大家要共同承认现实,分担悲痛。(2)重新组织家庭系统,重新投入到新的关系和人生追求中。另外,家庭成员必须重新分配或者放弃逝者生前的家庭角色。重新投入,在本章我们提到过,就是重新建立与逝者的联系,让家庭成员依然能够维系与逝者的情感纽带,帮助他们继续生活下去。敞开心扉,诚实而积极的沟通对这两个任务都非常重要。举行家庭仪式或者共同做一件事,例如一个纪念仪式可以让家庭成员团结起来,这是有益的。
预期悲痛
预期悲痛的概念最初是林德曼在1944年提出的,广义上说,预期悲痛指的是在悲剧发生之前,人们就知道将要发生的事情,所以悲剧还没发生,他们就已经非常伤心了。例如,某人即将死去,人们对此已经感到无比悲痛了。预期悲痛的前提条件就是死亡预警,核心问题是悲痛的反应是在悲剧发生之前就开始了。埃德加·爱伦·坡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鲜明的预期悲痛的例子。他描写了在妻子临终的时候自己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