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行政支出
据统计,截至2008年,我国约有公车350万辆,每年包括司勤人员在内,耗用约3000亿元人民币,占到整个行政开支的大头,已成为财政不堪其重的大包袱。这些年来,我们经常听到或看到有关贫困地区领导和干部超标购车的新闻,例如,湖南一个贫困县,财政累积负债高达7亿元,但2005年却花费500万元为“公车消费”买单。公车不仅消耗大,而且使用效率还非常低下。社会轿车每万公里运输成本为8215.4元,机关单位则高达数万元。每辆出租车的工作效率为公车的5倍,可运输成本仅为公车的13.5%。此外,由于公车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只会助长炫耀性消费,其结果便是超标购买,车越坐越豪华。
随着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对政府公共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强,就此而言,政府行政成本的增加有合理的一面。因为政府履行职能需要一定的财力支持。但政府把大笔的钱用在不能增加社会产出的自身消费上,则是一种无用的耗损。特别是对公车消费来说,年年要讲改革公车制度,但从近几年各地实行的车改来看,成效基本不大。地方车改的几种形式为:一是取消公务用车,发放交通费用补贴,也就是俗称的“货币化”;二是取消各部门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务人员按职务、级别和工作需要发放公车券;三是保留各单位现有公务车,但车辆报废后不再换购新车,逐步取消公务用车。这几种形式非但未能解决原有的问题,反而滋生出了更多新的问题。例如,车改后的工作效率问题,拿政府车贴,坐企业车辆问题,特别是国有公车资产低价流入领导者的情况已经在一些地方的公车改革中出现。
从公车消费来看,它是一种职务消费。职务消费在本质上是“家庭财政”。既然是“家庭财政”,作为一家之长的领导实际上也就可以像使用“私产”一样,任意支配和使用公车。而这就是为什么公车私用现象越来越严重,使用效率越来越低下、车越坐越豪华的原因所在。
(三)土地收入
土地收入是中国众多地方特别是城市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有些城市财政收入的一半来自土地转让收入,被称为“土地财政”。中国这些年的卖地收入有多少,没有一个确切的统计,不同的专家有不同的估计,有说20多万亿元的,有说30多万亿元的,也有说40多万亿元的。保守估计,应该不会少于20万亿元。国土资源部2004年的公报曾披露了1992年~2003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的数据,累计超过1万多亿元,其中近三年累计9100多亿元。2005年在国家收紧“地根”的情况下,土地出让金总额仍达5505亿元;2006年则攀升到7676.89亿元的历史高峰,同比增长30.5%。而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的研究统计,2010年前三季度全国30个城市累计卖地收入高达9000亿元,同比增长68.59%,不能不说土地财政对地方的吸引力有多大。
尽管官方和专家的数据差别很大,但有一点是相同的,这就是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主要是从2000年后开始。这与城市化的进程有关。进入新世纪后,随着工业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加快,城市化的速度也在加快,基本上以每年一个百分点的速度推进。除了城市化外,还因为现行财税体制使得地方的财权和事权高度不匹配。体制改革以来,随着事权的不断下放,地方政府逐渐掌握了发展经济的主动权和主导权。无论是基于政绩的需要还是迫于地方政府之间展开的竞争,地方政府的很大职能以及主要工作都是围绕着发展经济而进行的。最近几年,由于收入差距的拉大,同时为了使得更多人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地方政府的又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承担更重要的责任。这些都需要雄厚的财力来支撑。根据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王小广的研究,1994年~2005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平均为52%,地方各级政府平均为48%,而同时期中央所承担的事权平均在30%左右,地方则达到70%左右。这样,地方各级政府在财权逐步减少的总体趋势下,事权并没有相应减少。地方政府也是一个经济人,必定要侧重于预算最大化,因为只有预算最大化才能满足其制造政绩和发展经济的需要。
而在当前,地方政府能够使预算最大化的途径不是很多,一个是收费,一个就是卖地。收费过高会引起民众的不满,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收费的范围会越来越窄,所以终究不是一个好办法。当地方政府发现卖地是一个很好的收入来源时,后来就逐渐转向以土地出让金为主。在现行税制下,与土地有关的收入,如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是属于地方可独享的收入来源。因此,扩大这些地方可支配的收入来源,就成了地方政府的理性选择。地方政府通过卖地收入,来满足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所需资金,从而逐步形成以土地增收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