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斗随笔》(13)

萌芽季节

我时常纳闷:动物究竟怎样看人穿的衣服呢?

过去看过一本书,书上说狗是傻瓜,它认为人手拿肩扛的东西统统是人体的一部分。如果被狗袭击了,就把手里拿的手杖或棍子伸过去,因为狗咬住它以为是咬了人,所以是安全的。这种观点真伪难辨,我觉得可信度不大;可是另一方面,动物又确实不理解使用工具,既然如此,恐怕也不理解人使用工具,对工具本身就不能理解吧。既然不理解人手里握着的木棒是工具,也许真把伸过来的木棒看做人的手臂的一部分。

若果真如此,动物们也许会认为人穿的衣服、头戴的帽子、脚穿的鞋子也是身体的一部分,这下误解就太严重了。几千年、几百年来,动物都是以这样的误解在看人,那就让人大失所望了。

例如,你今天穿红衬衫。由于动物们不理解穿红衬衫这件事,因此认为你今天的皮肤变成红色了。我穿一件条格西装,自我感觉够高雅的,但是路边的狗儿们却只认为那家伙皮肤上长出了条纹。这才叫人闹心呢。

很长时间以来,我就在心里嘀咕这件事,心想早晚要弄清楚它们是否认为我穿的衣服是我身体的一部分,然后非叫它们知道:衣服是衣服,不是我;也就是说衣服不是我,我不是衣服这个事实。

这一天,我穿着浅蓝色开领衫,伏案写作。当时家里养猫,猫儿正躺在写字台旁边的地毯上,注视着我。一想到在猫的眼里,今天的一家之主是铁青的皮肤,我就坐立不安,心烦意乱。我要让这猫儿知道,这浅蓝色不是我的皮肤,是衬衫!否则决不罢休。于是我关紧书房门,把穿在身上、脚上的统统脱了个精光,赤条条地与猫对视。猫儿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情,瞟了我一眼,没什么反应,这反而让我无所适从。无奈,我嘴里发出“唔唔”的吼声,假装从沙发后面要扑过去,猫儿这时才现出羞耻和狼狈之色,慌慌张张地在房间里乱跑乱窜,企图逃走。听见响动,夫人探进头来,猫儿趁机从门缝中夺路而逃,我口中唔唔、直挺挺地立在那里,夫人见状,大惊失色。

“这、这到底是,这是怎么回事?”语塞,骇然。

我想告诉她,我要让猫知道衬衫不是我的皮肤,但转念一想,说了她也不会理解,于是未加任何说明,只是问夫人:“开领衫为什么叫婆罗衫,你知道吗?”

“不知道。”

“那你知道婆罗这个竞技项目吧?”

“不知道。”

“是在波斯兴起的球技啊。”

“不知道。”

“因为他们的选手在过去穿过,所以叫婆罗衫。”

“八杆子打不着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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