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创始人的故事(4)

德沃尔夫念MBA课程期间,爱上了商学院同学洛兰·希特塞尔伯杰(Lorraine Hitselberger)。洛兰美貌动人,有一头深棕色的秀发,志向是从事传媒行业。后来,她嫁给了德沃尔夫。1997年,夫妻俩从商学院毕业后,搬进了帕萨迪纳市的一处公寓。此时,儿时伙伴威德霍恩聘请德沃尔夫进入贝弗利山第一银行,主管信用卡业务。1987年,刚满21岁的威德霍恩成立了威尔希尔金融服务公司,靠买断高风险贷款债权、强制债务人偿还贷款获取利润。威德霍恩32岁时,算上贝弗利山第一银行,他手下的雇员已达700人,掌控着价值35亿美元的资产。

德沃尔夫在贝弗利山第一银行任职期间,信用卡部门的收入有了显著增加;但是单调的银行生活和早晚通勤之苦让德沃尔夫最终选择了离开,他希望能在互联网革命中有所建树。1999年,德沃尔夫从银行辞职,当时正是网络大爆炸的年代。

德沃尔夫通过在南加州大学商学院认识的另一位朋友乔希·伯曼(Josh Berman)进入了互联网行业。伯曼是土生土长的洛杉矶人,黑头发,性格开朗,而且爱笑,曾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任职多年。1999年,伯曼接了一份兼职:给互联网企业XDrive写商业计划书。XDrive由布雷特·奥布赖恩(Brett O‘Brien)和史蒂文·奥布赖恩(Steven O’Brien)两兄弟创立,旨在免费为用户提供虚拟存储空间,用户可以在网上备份电脑里的文件。

每天早上5点钟到8点钟,伯曼都坐在星巴克店里给XDrive写商业计划书。奥布赖恩兄弟正式向网民推出XDrive服务后,伯曼辞掉了在普华永道的工作,成了XDrive的全职雇员,代表公司和投资人、客户洽谈业务。伯曼在加入XDrive后不久,即推荐德沃尔夫担任营销部门经理。

XDrive成立的头几年,市场上电脑硬盘的价格十分昂贵,因此XDrive的服务可谓意义重大。XDrive的经营模式和其他众多互联网公司一样,免费提供服务,仅通过吸引广告来获取收益。XDrive曾成功说服高盛集团、美国在线等公司为其投资,据此筹得一笔数目巨大的发展基金(约1。1亿美元)。公司效益最好的时候,员工总人数曾增加到300人左右,月营业额高达400万美元。

在XDrive,德沃尔夫管理着一支80多人的营销团队。除了为公司主业务网络虚拟内存服务作营销之外,德沃尔夫的团队还另外开发了一项名为《智能X》的电子报服务,向用户提供技术方面的新闻,同时依靠招揽广告赚钱。

很长一段时间内,XDrive都是个极为理想的工作场所。公司租用的办公室位于圣莫尼卡最豪华的办公大厦之一─水景花园。大型传媒企业维亚康姆和XDrive在同一座楼里。在XDrive,员工踩着滑板车在各办公室间穿梭是习以为常的事,由此可见公司租下的空间之大。员工每天的午餐由指点饭店烹制、配送,费用由公司承担。

MySpace的另一位创始人汤姆·安德森第一次听说XDrive是在2000年,当时安德森刚刚拿到电影研究硕士学位,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毕业。他在家附近闲逛,走到圣莫尼卡市郊的405号州际公路附近时,看到一则招聘广告,允诺向每名应聘者支付20美元。

安德森有着黑色的头发,热爱音乐,为人严肃,爱憎分明。2000年时安德森30岁,他生活窘困,身负重债,且有意去新加坡旅行,眼下正在努力筹钱。因为急需用钱,于是安德森按照广告指示前去应聘。第二周,XDrive派了一个小组面试他。安德森的才华给面试官留下了深刻印象,面试通过后,安德森进入XDrive做文案工作。安德森只准备在XDrive做几个星期,赚够去新加坡的钱后就辞职。

这是安德森第一次在公司里任职。他在读高中时曾中途退学,还曾做过电脑黑客,二十几岁时大部分时间都在学习、玩摇滚。安德森的父亲是圣迭戈的一个企业家,但安德森不喜欢父亲“一个又一个的怪念头”,他打算做一辈子学生。

安德森喜欢独来独往,更自称患有“自闭症”。他曾竭力避免自己的童年生活被暴露于公众面前。实际上,他并没有什么需要隐瞒的事情,他不过是个早熟的少年,但正是他的叛逆为他开辟了在MySpace的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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