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一天晚上,我惊叫着醒过来。父母走进来抱住我;拍拍我的头,替我抚顺头发,这些都做完了,我却仍停不下来。我紧闭着嘴,继续像夜行动物一样,发出高亢刺耳的尖叫声。
父母并肩站着。我们住在波士顿一片刻板无趣的郊区,邻居一个个全被我们吵醒了。我看见一栋栋房子里亮起灯——蓝、黄两色的灯光闪烁着,好像过圣诞节——奇怪自己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平常不是这样的。我当时年方十九,是韦尔斯利大学的优等生,在1967年,这算是不小的成就了。我马上要跟自己梦寐以求的男人在墙板刷得雪白的典型新英格兰①式教堂结婚,喜宴——有戴白手套的侍者和鲟鱼鱼子酱的华丽喜宴——就设在娘家的后院。蜜月归来,即有一份工作等着我。实在说不出将来会有什么不顺。
到今天我也始终不懂为什么。尖叫突如其来,突如其逝。转天早上,我嫁给了奥利弗·琼斯——那个赫赫有名的奥利弗·琼斯——理论上就要跟他“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镇上只有我一个语言矫正治疗师,为此我常需频繁往来于圣地亚哥的各间小学。现在已经不会忙不过来了——丽贝卡已经长大,能自己照顾自己,而奥利弗又时常不在家,家里的事不像以前那样多了。我喜欢我的工作,但跟奥利弗喜欢他的工作的感觉不一样。对奥利弗来说,你就是让他住在阿根廷海岸线上的一顶帆布帐篷里,只要每天看着鲸鱼在温暖的水域里歌唱,他也会心满意足的。
我的工作是协助孩子们找到他们的声音——那些孩子有些入学时就不会说话,有些说话咬舌,有些先天腭裂①。一开始我都是让他们挨个儿走进我那间小小的临时教室,他们穿凯滋牌帆布鞋的脚在地上磨啊磨,怯怯地不时瞥一眼那台令他们生畏的录音设备,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有时候我也跟着不说话,直到他们自己打破沉默来问我,该做什么。也有小孩这时候会用手去捂嘴;我甚至碰见个小姑娘,当场就哭了:他们听不得自己的声音,别人对他们说,他们说话的样子难看。我的作用则是,让他们明白,其实有人愿意听他们说,也接受他们说话的方式。
我告诉那些孩子,我七岁时发“S”这个音,每回都像吹哨,因此在学校受嘲弄,没有几个朋友,也不怎么说话。有一天,我的老师告诉全班说我们要演一出戏,每个同学都必须参加。我因为实在太怕在人前朗诵而假装自己病了。母亲离开卧室时,我将体温表举到灯泡跟前,以此炮制了一场虚假的高烧。我被允许在家里待三天,后来老师打来电话,我的小伎俩被母亲戳穿了。我回到学校后,老师把我叫到一边。她告诉我,戏里所有角色都被领掉了,但是她给我留了一个特别的角色,而且不用上台。我将担任音效总监,就像拍电影时那样。长达三周,我每天放学后跟着老师练习。我适时地发现,我可以扮演消防车,可以是只鸟,是只老鼠或一只蜜蜂,还能是好多别的东西,而这恰恰因为我说话咬舌。演出当晚我拿到一件黑袍和一支话筒。其他同学每人都只有一个角色,而我却扮演了好几种动物和机器。父亲为我感到极度自豪;就我记忆所及,那是他唯一一次作这样的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