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帮会的命运:被历史抛弃(7)

谭人凤筹划“社团改进会”的原因,在于他认为帮会既可载舟,亦可覆舟,其宗旨就是要通过对帮会的“改进”,以达到“联络为同化之具,寓解散于归并之中”之目的,也就是把旧式帮会变成新式社团,所以,《章程》要求废除会党的一切旧式组织形式,采用当时流行的政党形式。由于帮会组织庞杂,谭人凤在全国范围内改造帮会的目的难以达到。1912年11月9日,谭人凤又备文呈报湖南总督谭延闿,请批准《社团改进会湘支部章程》,共十一章三十三条,并请谭延闿饬财政司拨款白银两万两作为经费。谭延闿于1913年3月16日发出《准予社团改进会湘支部立案布告》,要求洪门改进后:抱定宗旨,恪守法律,保全治安,各地方官一体保护。至凡在该会人员,尤宜洗心向善,认定改组宗旨,毋得再蹈前愆,方不负本都督提倡之至意。倘有阳奉阴违,罔知自爱,或不法之徒假借名义,违反法律,扰害治安,一经查实,国法俱在,决不姑宽。所谓各地方官一体保护云云,不过是一句空话,实质上是要对会党的活动加以限制,对于危害社会治安者予以严惩。加上湖南立宪派和士绅们的反对,谭人凤只好停止社团改进会湘支部的活动。

帮会首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也希望把旧式帮会改造成新式社团。1912年7月,青帮首领应桂庆拟把哥老会、青帮和洪帮等组织联合起来,组成“中华国民共进会”,以期“组织纯粹民党,实行取缔会员,各处支部成立后,不准在外私开香堂,另立码头,剪除其旧染之习惯,免致与民国法律相抵触”。旋因应桂庆涉嫌刺杀宋教仁一案而被捕,共进会随即停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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