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的谈判,我提供了当地政府公布的有关文件,证明律师在计算时引用的数据有误,同时指出,工亡者的父母并非无劳动能力的自然人,所以,抚恤金中增加比例的要求不成立。
律师看我识破了他的意图,便想在收养孤儿方面做文章。可是我昨天晚上已经做了功课,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收养是要经过民政部门一套严格的程序认定,乡村开具的证明不能作为合法收养的依据,这方面我们不承认。
经过这一轮谈判,我最终抛出一个公司可以接受的赔偿费用,同时表示家属的食宿费、交通费以及善后的费用都由我们承担。
这时,律师支走了房间里的所有人,然后说:“薄总监,不如这样,咱们这个费用还按照我们提出的来赔偿,事成后其中五万我们单独给你?”
听到这话并不意外,我笑着对律师讲:“我也有个好建议,赔偿额按照我们确定的计算,我再从公司单独申请五万作为你的辛苦费,你看如何?”
律师笑着说:“这怎么可能,这样的钱我不挣。”
我笑着说:“既然你都不挣,你认为我会要这个钱吗?生者已逝,这个钱是员工用自己性命换来的,也是以后家属的救命钱。我作为公司的代表可以明确告诉你,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公司不会少给一分钱,同样你们也不能漫天要价,毕竟公司也有自己经营的难处。”
今天的谈判没有达成一致,我提议让律师再和家属商量商量。离开酒店回到公司不久,家属就打来了电话:“薄总监,我不管什么法律不法律,总之我们家一个活人死在了你们公司,公司必须按照我们的要求赔偿,要不然我们就把事情闹大。”
我安慰家属说:“你们情绪不要激动,有什么问题咱们坐下来谈。你们失去亲人,这种心情我很理解,我们也在尽力做好一切善后工作,还请你也理解我们……”
话还没有说完对方就挂了电话,我感觉到家属这次是真的不想讲理了,于是我也做好了硬碰硬的准备。
一个小时后,家属拿着花圈,哭哭啼啼地来到了公司大院,哭着喊着死者的名字,要讨回公道。公司里所有人都趴在窗户上看,保安则在现场极力劝阻家属闯进来,我和部门的其他几个人则一起快步下楼,把死者的父母请到了会议室。
我先是客气地对他们说:“你们这样闹是没有用的,现在是法制社会,就算你把我打一顿又有什么用?也解决不了问题。”
他父亲丝毫听不进去我的劝告,抓住我的衣服就让我还他们家孩子。他母亲也冲进来,指着我大骂,骂我是怎么管理的,把自己的孩子弄死了。什么难听的话都说了出来,除了问候我的祖宗八辈,连我将来的丈母娘、媳妇、儿子都一一问候到了,无人幸免。
先礼后兵,该抚慰的我都做了,看来对待不讲理的家属,必须强硬一些,我于是拨通了张警官的电话。不到十分钟,张警官就带着三名警察到了公司,他们出面给家属做疏导工作,最后家属在人民警察的劝说下,离开了公司,我对张警官等人也表示了感谢。
就在这时,手机提示有消息,打开一看,是董事长发来的,董事长要求我控制事态、控制费用、尽快处理。我无奈地笑了笑,看来有些人比我还关心这件事情,已经早于我向董事长汇报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