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爱的太子不以寿终上元二年(675年)四月,年仅24岁的皇太子李弘,即唐高宗第五子、武则天所生长子,在随父皇、母后游幸东都苑内最西端的合璧宫时,突然死于宫中绮云殿。关于他的死,史籍记载不一,究竟是否母后武则天鸩杀,也成为武则天历史中的一桩谜案。现存关于李弘死于非命的材料,最早是唐肃宗时出的。一是柳芳,他在《唐历》中写道:“弘仁孝英果,深为上所钟爱。自升为太子,敬礼大臣鸿儒之士,未尝居有过之地。以请嫁二公主,失爱于天后,不以寿终。”
二是李泌,他对唐肃宗说:“高宗大帝有八子,睿宗最幼。天后所生四子,自为行第,故睿宗第四。长曰孝敬皇帝,为太子监国,而仁明孝悌。天后方图临朝,乃鸩杀孝敬,立雍王贤为太子。”
所谓“不以寿终”,既可说是遇鸩被害,也可解释为夭折早逝,死因难以判明,姑且不论。李泌的说法则很明确,他这段话还被《唐会要》卷2《追谥皇帝》和《资治通鉴》卷220至德二载所采录。此外,《新唐书》的《高宗纪》、《则天皇后传》、《孝敬皇帝弘传》也都据以记明李弘是被鸩杀的。细审材料,疑问不少。《资治通鉴》卷202上元二年的记法尽管稍留有余地,推说:“时人以为天后鸩之也。”但从《资治通鉴》这一节的叙事逻辑,在议使武则天摄知国政不成,武则天用北门学士和太子数忤旨失爱于天后,并因奏请嫁义阳、宣城二公主使天后怒之下,径记太子忽然在合璧宫死去,分明是要给人造成一种武则天鸩杀太子弘的印象。
《资治通鉴》的撰修人之一范祖禹即说:“李泌以为武后欲谋篡国,鸩太子洪(弘),盖高宗不之知而后复加之尊名以掩其迹。”
但使他们感到为难的是他们当时还能见到的《实录》并不言弘遇鸩。本于《实录》的《册府元龟》卷261《储宫部·追谥门》也只记一个“薨”字。《旧唐书》的《高宗纪》和《孝敬皇帝弘传》同样不提遇鸩。因为刘等修这部分时将吴兢的《国史》“用为蓝本”,而吴兢本人即参与过《实录》的编修,所以从这一系统来的材料本无李弘被鸩杀之说。《资治通鉴》有意把前后多年的许多材料堆到上元二年四月李弘薨于合璧宫时,如系在当年三月的议使天后摄知国政被郝处俊谏止一事应是以后上元三年的事,引北门学士始自十年前乾封年间,系在四月的请嫁二公主是咸亨二年之事。
司马光他们就是要凑成一点武则天杀太子的背景材料,但又怕玷污了信史的美名,在《考异》里留了几句老实话:“按弘之死,其事难明,今但云时人以为天后鸩之,疑以传疑。”因此要特别研究一下李泌那段话。李弘死后八九十年,突然从李泌嘴里冒出那么一段“天后方图临朝,乃鸩杀孝敬”,他是根据什么说的,我们毫无所知,惟可以明白的是,他说这段话是想以古喻今,当时李泌担心肃宗在张后的挟制下再杀长子李,便以武则天的往事为殷鉴,拿李弘比附当年被张良娣、李辅国进谗言害死的肃宗第三子李,于是把李弘说成是被鸩杀的。李泌怀有具体政治目的的这种说法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可信就是个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