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清军占领北京和大顺军西撤(2)

在经济上,清廷也实行维护官绅地主利益的政策,宣布凡被起义农民夺去的田产一律“归还本主”。甚至连“前朝勋戚赐田、己业,俱备照旧”。同时规定各地征收田赋一律按万历年间册籍,停征崇祯时期加征的辽饷、剿饷和练饷。对于明朝世代受匠籍制度束缚的手工业工人也全部放免,取消他们对封建官府的人身依附关系。1645 年(顺治二年)五月下诏:“免山东章邱、济阳二县京班匠价。并令各省俱除匠籍为民。”对明朝早已失去军事职能的卫所制度也着手改革,把卫所军士改为屯丁,遇有缺额“永不勾补”。这些措施反映了清廷统治者鉴于明朝不顾人民死活横征暴敛终于导致自身覆亡,有意于减轻百姓负担的愿望。尽管清初社会生产大面积破坏,加以频繁用兵,军需孔急,朝廷颁布的“恩诏”很大程度上口惠而实不至。如时人谈迁记载:“都人谣曰:恩诏纷纷下,差官滚滚来。朝廷无一事,黄纸骗人财。”说明顺治年间和康熙初期的宣布减免赋税并没有多大实际意义,甚至由于奉差官员的敲诈勒索反而加重了人民的困苦。但是,这些政策具有长期性质,对于稳定人心,使流离失所的人口同抛荒的土地逐步重新结合起来,无疑有积极作用,为尔后社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创造了比较有利的条件。

多尔衮刚进关时曾经严令沿途军民一律剃发结辫,遵从满俗。入京后又命令京师官民为崇祯帝吊孝三日后即剃发改制。这一举措立即引起汉族各阶层居民的强烈反感。当时在北京的朝鲜使臣回国后评论道:“入关之初,严禁杀掠,故中原人士无不悦服。及有剃头之举,民皆愤怒。或见我人泣而言曰:‘我以何罪独为此剃头乎’;如此等事,虽似决断,非收拾人心之道也。”由于清廷立脚未稳,朝廷内新归附的汉官非议甚多,在野的更惊畏不至,多尔衮不得不暂时收敛,五月二十四日谕兵部道:“予前因归顺之民无所分别,故令其剃发以别顺逆。今闻甚拂民愿,反非予以文教定民之本心矣。自兹以后,天下臣民照旧束发,悉从其便。”同年七月,又规定“近简用各官,姑依明式速制本品冠服,以便莅事”。

清廷占领北京初期采取的措施,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汉族居民记忆犹新的清军三次深入内地屠杀掳掠的残暴形象,特别是对汉族文武官绅招徕有方,不仅使自己迅速在畿辅以及附近地区站稳了脚根,也为此后征服全国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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