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消费能力的差别与价格歧视策略(5)

想象一下汽车和家电产品,我们不难发现,明明是同一种商品,却有很多不同价格的系列产品。比如说,同一家汽车制造商生产的同一款汽车,只在附加功能上稍微有些区别,却有完全不同的价格。

可以搭乘4~5个人,具备基本代步功能的汽车只要100万日元左右。而那些为了追求驾驶舒适度,增加了许多相应功能的汽车却要几百万甚至几千万日元。在日本的街道上,行驶着各种各样的汽车。

再看家电市场,不管洗衣机、吸尘器还是电冰箱,都有许多品种以各种各样的价格销售。像电视机、数码相机、DVD播放机、个人电脑等主流家电产品,在商场中展示的品种就超过10种。

这种情况下,让我们分析一下只具备基本功能的商品和设计新颖还有诸多附加功能的商品之间的定价方式。

我们以某钟表生产商制造的4款手表为例进行说明(实际上生产商会生产更多的品种)。具备基本功能的品种我们称为“基本款”。其他款式要么拥有精美的设计,要么拥有其他厂商生产的手表所不具备的独特功能。

我们将稍微附加了一些功能的称为“中级款”,附加了更多功能的称为“高级款”,具备全部功能的称为“顶级款”,4种手表同时销售。

具体的定价,如下图所示。基本款的生产成本是8000日元,销售价格1万日元的情况下,每块能够获得利润2000日元,利润率(单位利润÷价格)为20%。

因为平均成本8000日元是配备基本功能所需要消耗的成本,所以我们将其他款式基本功能部分的成本也看做8000日元。

如果其他部分还有间接成本(销售成本),就要从2000日元的利润之中减去这一部分,那么20%的利润率(如果减去间接成本的话会更低)很明显是达不到的。

接下来看中级款,虽然附加功能的存在使平均成本上涨了3000日元达到1.1万日元,但是其销售价格设定在1.5万日元,所以每块能够获得4000日元的利润。与基本款相比,虽然价格只增加了一半,利润却提高了一倍。因为利润率提高了,所以就算减去间接成本,也会有可观的利润。

高级款的附加功能虽然使平均成本上涨了4000日元,价格却比基本款增加了1万日元,达到2万日元。单位利润8000日元,利润率达到了40%。而顶级款的平均成本虽然高达1.3万日元,其定价也水涨船高超过其成本的两倍达到2.9万日元,利润率高达55%。

通过这样的定价,能够使消费者愿意支付更高的价格去购买附加了多种吸引人的功能的商品。根据日本经济产业省的调查显示,回答“如果有吸引自己的地方,就算高价也会买”的消费者占到了76%。根据上图的手表销售例子,经济产业省还进行了另一项调查,在购买手表的时候,消费者最重视的因素是“设计”。

现实中的定价要比这个图表复杂得多,但基本的思路是一致的。一般来说,附加功能越多的高级产品(或者高级服务),企业所得的利润率也越高。企业提供的从低端到高端的一揽子产品中,价格越高的产品,企业所获得的利润率也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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