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斯年撰写的《时代与曙光与危机》[1],就是他对当时社会总体认识和寻求解决社会问题的一个方案。文中把中国所处的时代放在世界发展历史的范围中进行探讨,然后专门对中国所处时代进行多层面的分析。他在文中首先将社会分成两种相互对立的组织结构形式:“有机体”社会与“机械”的社会,合理的社会是有机体社会。他认为中国由于长期的封建专制统治,社会是一盘散沙,是机械性的社会。他把中国古代秦汉以后的封建专制统治,与西周的分封制和明清时期的土司制度相比,认为封建专制对人控制的太严酷,相对来说,不如分封制和土司制度。对此他论述说:“封建诚然不是一个好制度,却还存著几分少数人自治的精神,不至于把粘土变成沙漠,把生长体变成机械,把社会的发育换作牛马草的训练。”对于顾亭林的封建论,他表示有同感,甚至认为土司也比专制好:“土司还比专制好,土司纵不能帮助社会的滋长,也还不至于把社会变成散沙一般的群众。在专制之下只有个个人,没有什么叫做 ‘公’的,所以在个人责任心之外,不负社会的责任心,原是当然。所以中国的社会大半是机械似的,不能自生自长自转自动,一切全由外力。”傅斯年也强调社会手段与政治手段的不同。他谈改造社会时,将海通以来中国人的“觉悟”分成四个阶段:“第一层是国力的觉悟。第二层是政治的觉悟。现在是文化的觉悟,将来是社会的觉悟。”认为以社会手段进行社会改革是必定要走的路,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以社会力量培养政治的改革。他说:“我说句鲁莽的话,凡相信改造是自上而下的,就是以政治的力量改社会,都不免有几分专制的臭味;凡相信改造是自下而上的,就是以社会的培养促进政治,才算有彻底的觉悟。”又说:“请看中国人崇拜政治的心理,可以知道他还不忘专制了。他总希望大人物出来,有所凭借而去转移社会,仿佛看得改造像运机器一般,而与培植树木发展体力的办法远。”除看清近代中国的四个阶段的发展,将以造就有机社会为最终目标,他还有一层体悟,即这四个阶段的进程不可跳跃前进,必须循序而来的,并且要根据中国社会的具体情况,如农村和城市就要区别对待。因为傅斯年对农村进行过认真考察,他认为农村和城市的社会生活是“两截的”:城市社会与农村社会之间接触很少,没有任何正常流通的渠道。所以社会改造的方法,要求不能相同,对于农村、农民“只要帮助他们维持和发展他们固有的自治的意义,再灌上最小限度的智识,以发展他们的经济状况为唯一目的,就够了。”所以改造社会的工作,主要是针对城市社会,对城市社会主要是两个层面:一方面要使城市社会和农民生活相接触,另一方面要在大城市中将各种职业形成的各类社会互相联络起来,“造出一个团结的组织,又就著这组织活动去”。
另外,他提出培养“社会的了解”与“社会的责任心”。在社会的了解方面,“譬如我们知道中国人——和世界的人——所受的苦痛和压迫,根本上由于这个资本私有的制度,要是想好非达到资本公有的目的不可,并且还要知道从旧状态到新状态应该怎样办去。”至于社会责任心,他说近代中国:“睁着眼睛看人卖国乱政,涂炭地方,破坏代议制,绝了中华民族一线不断的人格,不过是长吁短叹而已,顾着身家,怕着势力,一丝也不动….…袁世凯就利用这个缺点演了一出大悲剧,其结果这缺点更膨胀了,就有了现在的局面。可是在这样一个时代之内,这局面是不能常的,所以才有了五四以后的几个社会运动。五四运动可以说是社会责任心的新发明….…现在这个时代的第一曙光,还不在智觉的开展,就在这个。”最终的目标是把“以前的加入世界团体是国家的”,改变成“以后要社会的”加入世界。
[1] 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1卷,第345~357页。
除《时代与曙光与危机》外,傅斯年在留学英国的途中,撰写了《欧游途中随感录》[1],但只完成了“(一)北京上海道中”一小节。作者特别注明是离开北京到上海途中所写,文中有“舟中写下,自然没有顾及文学的工夫”一语。这一节文字较《时代与曙光与危机》一文稍晚,基本上也是反省“社会”的问题,着重强调“个人运动”在“造社会”运动中的地位。他论述说:“社会是生成的,不是无端创作的,所以为谋长久永安、不腐败的社会改善,当自改善个人始,忘了个人,就是一时改的好了,久后恐不免发生复旧的运动”。他又强调:“我并不是说群众运动不好,五四以后青年对于社会责任心(Social.Responsibility)何尝不是群众运动?群众运动是民治国家所刻刻不可少的,但不要忘改造社会并不专靠群众运动。个人运动更是要紧,….…”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期的傅斯年在相当程度上受到李大钊所鼓吹社会主义革命的影响。这可从早先的《新潮》上发表的《社会革命——俄国式的革命》一篇短文中看出,也可以从《曙光》一稿中所强调的,中国人和世界的人所受的苦痛压迫,根本上由于资本私有制度,并想达到“资本公有的目的”等话语中看出。不过,整体看来,他只捡拾一些零星观念,且这类观点在留学欧洲后便不再出现。根据傅斯年北大同学毛子水的回忆,傅氏曾“自幸”不曾参加北大的社会主义研究会。对这一句话稍作推敲,便可推断傅斯年在五四前后,曾一度被社会主义革命的观念所吸引。他在以后的论著中,曾叙述他与共产党人共事,所指主要是在北京大学期间,而此时,他的思想处于形成阶段。从他的论著中可以看出,他这个时期思想比较激进,向社会主义思想、革命思想靠近是正常的,也可视此为他一再声称信奉自由社会主义的一个原因。
[1] 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1卷,第3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