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现代思想史的学者认为: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的反传统问题,主要是反对封建专制主义及其维护专制的基础,包括制度、规范与意识形态等,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到了清代后期,原有的专制制度、规范人伦的礼教,处处表现出不适应新时代的需要。五四时代的新文化,主要就是针对传统中不适应新时代需要的这一方面展开批判,意在解放人心,吸收新文明,改造旧文明,推动中国社会的进步。”[1]傅斯年在新文化运动中发表的关于社会批判的系列文章,主要是批判传统礼教规范的,如《心气薄弱之中国人》、《自知和终身不业》、《社会——群众》、《社会的信条》、《破坏》等。在《社会——群众》、《心气薄弱之中国人》中,他批评了中国封建专制政治长期统治下,民众的一些劣根性。他认为,中国一般的社会,有社会实质的绝少,只有群众,而社会与群众的区别主要是,社会的民众有细密的组织,健全的活动力。而群众仅是散沙一盘,乌合之众。他把当时的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相比较,认为西方社会是健全的,所以个人的能力有机会发展;中国人所凭托的社会,只是群众。他把中西社会形象地比做矿物,西方社会是多边形复式的结晶体;中国社会是附着在岩石上半沙半石的结合。他认为中国的官署、官吏、工商会等都是“社会其名群众其实。至于乡下的老百姓,更是散沙,更少社会的集合。”即使是文化程度较高的大学生的生活“也是群众的,不是社会的。”傅斯年得出的结论是“中国人有群众无社会,并且喜欢群众的生活,不喜欢社会的生活。”这种社会状况生出的恶果,“第一,是社会上多失职和不称职的人;第二,是使社会不健全了”[2]。傅斯年在此文中基本上是就事论事,只强调了中国当时有群众无社会,整个社会是一盘散沙,这种社会状况的危害,傅斯年没有深论,应该说各阶层民众没有责任心、凝聚力,这是中国落后、社会混乱的重要原因。
在新文化运动中,新兴社会力量以《新青年》、《新潮》为主要领地,批判传统社会的各个领域,对以儒家思想为主要内容、为专制政治服务的意识形态着力较多,其中包括以儒家纲常名教为中心的伦理道德和宗法制度、规范信条等。陈独秀曾强调指出:“吾敢断言曰:伦理的觉悟为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3]傅斯年作为激进的青年代表,其批判的重点也集中于此。他在《万恶之原》中曾尖锐指斥名教,“其实名教本是罪人,哪里有不名教的罪人,名教本是杀人的,哪里有不杀人的名教。”在《社会的信条》中对传统的信条进行了批评,他所说的信条主要是封建专制社会的规范准则和教条,信条与社会有密切关系。傅斯年在文中指出:“一般社会里,总有若干公共遵守的信条。….…中国社会里,自然也有若干信条的。”但是当时社会的信条,是历史上遗传下的,是有极大威力的,是旧道德所托命的。一般情况下,信条应根据社会状况设立,随着社会变化而演革损益,但是信条、规范又属于意识形态,有相对的稳定性。尤其是在中国封建社会,为专制政治服务的、以儒家纲常名教为主体的信条、规范对中国社会有深远的影响。
[1] 耿云志:《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历史地位》,《中国文化研究》1999年冬之卷,第10页。
[2] 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1卷,第152~153页。
[3] 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独秀文存》(一),亚东图书馆1953年版,第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