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求学岁月:贯通中西学问(16)

中国历史上对人生观的认识主要分为三派:

其一,达生观,以古代的庄周为代表。达生观的主要观念“齐生死,同去就”,人生不过是一切物质的结合,随时变化,没有不灭的精神,没有性质的差别,尧、舜与桀、纣同样“死则腐骨”,没有区别。这种人生观念,必定造出与世浮沉的人类。傅斯年对这种人生观形成的原因进行了探讨,认为历史上这种人生观形成的主要原因有三个:第一,中国人只见物质不想精神;第二,中国人缺乏科学观念,所以,这样在科学上讲不通的人生观念却可以在中国行得通;第三,也是最要紧最关键的是专制政治的影响,中国政治永远是昏乱的。在昏乱政治之下,没有人生的乐趣,也没有了人生追求,生死看得很淡,就形成了达生观。

其二,出世观。出世观又分两种:一、肉体的出世;二、精神的出世。前者是中国的隐逸之士,中国传统社会许多隐士,是专制政治消灭个性的结果;后者是佛教思想。

其三,物质主义。中国的物质主义人生观最占优势,中国历代专制政治,不许人有精神上的见解,教导人专在物质上用功夫,影响到人生观方面,只要求物质的享受,吃好、穿好、住好,只知求快乐、纵淫欲,精神上的要求、个人修养、快乐、希望等永不会想到,坚持这种人生观的人不仅卑下不堪,有时与猪狗一类动物一样。

其四,遗传的伦理观念。傅斯年认为:当时中国最有势力的人生观念,是传统的伦理主义,认为人是为道德而生,也就是为所谓圣人制定的道德而生,道德指明的只有君父,只有制定道德的圣人,而对这些君父、圣人只有无条件的依附,不许存在个人,这种道理根本不承认人生。傅斯年把这四种人生都称“左道”,原因是这些人生观都不是拿人生解释人生问题,都是拿“非人生”破坏人生,都是拿个人的幻想或是一时压迫出来的变态,误当做人生究竟。总之,以上所说的人生观都不是现代社会所应有的人生观。

对于什么是现代人应有的健康的人生观,傅斯年认为应当是:“为公众的福利自由发展个人”。为了更确切表达这个概念的含义,他又用英文进行了表述:“The.free.development.of.the.individuals.for.the.common.welfare.”[1]对于这种人生观念,傅斯年进行了阐释:自由发展个人,就是充分发挥己身潜蓄的能力,却不遵照固定的线路;公众的福利,就是大家皆有的一份,而且是公共求得的福利。为什么要为公众的福利?就是因为个人的思想行动,没有不受社会的影响,并且社会是永远不会消灭的。怎样能实行这种人生观念?就是努力。实际上,傅斯年是利用讨论人生观的问题,讨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按照他的理论,每一个人都要自由自觉地努力去做好工作,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社会富足、发展、进步,个人的利益和价值也就得到了实现。人与社会具有强烈的一体性关系,人无法脱离社会而存在。

(2).对社会的认识和批判。傅斯年在《新潮》第1~5期发表的文章,有十几篇是关于社会政治的文章,主要批判社会存在的问题,呼吁进行社会改革和革命。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傅斯年在1918年11月写成的《社会革命——俄国式的革命》,文章对十月革命进行了充分肯定,并且对世界革命演变趋势进行了积极评价。他在文中首先肯定了俄国十月革命的意义,他说:“一年以来,我对于俄国的现状绝不抱悲观,我以为这是现代应当有的事情。将来无穷的希望,都靠着它做引子。”接着傅斯年对世界革命演进形式进行了分析,他认为:近世史之精神,全在思想自由。文艺复兴后,此思想之自由一现于“宗教改革”….…精神上脱离宗教专制,对文化的演进做出了贡献。第二种演变是政治革命,试验者是法国,而现阶段要进行改革的是社会。傅斯年对此论述说:“凡今日之社会,本其历史上之遗传性质组织,多有不适于现在者;或仅有形式而无灵性者;或有许多罪恶凭传之而行者。推翻之另建新者,理想上所有事也。”也就是说,过去的宗教革命、政治革命都没有触及传统的社会组织、规范准则等,严重阻碍社会的发展。俄国十月革命标志社会革命取得成功,在世界的影响不可限量,所以“将来俄国于文明史上非同等闲。德哲人尼采谓兼并一切之能力,吾则谓俄之兼并世界将不在土地国权,而在思想也。….…中欧各国起了社会革命了!俄国式的革命到了德意志了。从此法国式的革命——政治革命——大半成了过去的事;俄国式的革命——社会革命——要到处散布了”[2]。从历史的演变来看,傅斯年的预言是正确的,社会革命在中国迅速兴起,荡涤传统社会的污泥浊水,并在短短几十年内夺取了全国政权。可是傅斯年本人的社会革命思想却犹如昙花一现,不论对俄国的认识,还是对社会革命认识都到此为止,从此以后他转向要求对社会、政治进行和平改革,反对暴力和武装革命,对俄国也渐持批判与否定的态度。

[1] 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1卷,第83~94页。

[2] 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4卷,第109~1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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