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距父亲伯宜公病逝已经两年多了。当时冬季两个月之间,周家收到的田租子,根据《周作人日记》所载就有35袋稻谷,还有一笔数目不详。估计共有40-50袋稻谷。11个月以后,到了己亥年(公历仍在1899年),还有出卖田产的记载——
己亥十一月初三(1899年12月5日):“上午同剑青、仲庠二叔往南门写契。”
十一月初八(12月10日):“上午同子恒、仲庠二叔往南门周鹤鸣处结账,田五亩,洋二百二十五元正〔整〕。”
十一月初九(12月11日):“发杭信,说卖田事。”
十一月二十(12月22日):“见瓞园叔祖,面交祖父笺,彼云如此亦好。”
从中可知,由二位叔叔主持经手,以每亩45圆银洋的价格,卖去租田五亩,换来银洋225圆整(折合2010年人民币1万元左右)。事后周作人写信禀告关押在杭州狱中的祖父,祖父回信云“如此亦好”,算是同意了。这一年,收到的租谷共有“四十五袋另〔零〕”——
己亥十一月廿一(1899年12月23日):“至诸家湾收租”,“租水九分二”;“又至六禾庄”,“两共收二十袋”。
己亥十一月廿二(12月24日):“往五云门外收租”,“共收租二十五袋另〔零〕”。
1900年,由于周作人忙于参加“县试”,日记中未见收租的记载,很可能是请人代办的;1901年秋9月,周作人离开绍兴,去南京求学,所以此后的日记中不再见到关于收租的文字。但这一年的夏季(7月),周作人尚在绍兴,日记中有四起佃户“告灾”的记载——
辛丑五月廿五(1901年7月10日):“下午楼下陈佃说被灾。”
辛丑五月廿七(7月12日):“下午六禾庄佃四人来。”
辛丑五月廿八(7月13日):“午外山佃四人来说田被水淹。”
辛丑六月初五(7月20日):“是日劳家封佃来告灾。”
(以上皆根据《周作人日记》所载)
“楼下陈”、“六禾庄”、“外山”、“劳家封”都是村名,其中“六禾庄”、“劳家封”已见于前引日记;“佃”即“佃户”。这些周家的佃户因田受水淹,来向地主家报告灾情,请求下半年减轻些租谷负担。说明这一年周家仍有田租可收。当时他们一家主要的经济来源,就是依靠这些田租。周作人在回顾家庭经济情况时,曾经写道:
大概在前清光绪癸巳年(1893)时智兴房(即指他家——引者)还有稻田四五十亩,平常一亩租一百五十斤,如七折收租,可以有四千多斤的谷子,一家三代十口人,生活不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