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与实(2)

因此,无论对这两位负责人做如何处理,这家公司都需要对自己的思维方式进行全面的反思,否则它将永远不可能避免类似情形的发生;而这些情形对公司的伤害将是无形的和深远的。

由此可见,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任何决策,重大的或平常的,如果不自觉地遵循正确的哲学理念(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则,就不能保证决策的正确性:严谨、客观,并且具备强大的逻辑力量。

企业的共同思想,大部分都应该最终体现为其五大构成要素的另一末端,即各种“行为规则”。这个元素是共同思想中,乃至企业的精神穹宇中与“制度”范畴重叠最多的部分。许多的“行为规则”都会以“制度”的形式来体现,并且成为企业的强制性规则。

我曾经在《党史商鉴》中提出,共同思想对组织行为的影响,可以分为“认知、判断、行动”三个环节。但在这种影响得以发挥之前,需要对共同思想的体系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完善,否则这三个环节都不会有赖以存在的载体。对于处于扩张阶段的企业来说,则更需要一个清晰、完整、科学的共同思想的体系,尤其是“行为规则”层面的业务模式和操作规程,并且要使这个体系具备强势的复制能力。若不如此,就会在看似庞大的商业帝国下,潜伏着混乱与危机,即所谓的“越大越乱”。

如何构建这个庞大的规范体系?我们再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

K集团是一家大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目前正处于全国战略扩张阶段,每年都会有几个异地分公司成立;同时,因为扩张的需要,这家公司已经正式启动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计划。

就在全国性战略和上市融资计划进展顺利的大好形势下,该公司决策层居安思危地对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反思,发现在欣欣向荣的表象之下,存在着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分布在各地的分公司虽然都同属一个集团,但运营及管理的状况却千差万别,甚至连一些基本的业务操作规程也都大相径庭;各分公司的风气更是因总经理的个人性格差异而不同;更严重的是,决策层发现,由于在基础管理上缺乏统一的规范或标准,使分公司总经理的大量精力都消耗在一些低级的原始问题上,总经理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扮演好一名“领导者”和“决策人”的角色。

公司即将在次年上市(IPO),上市一旦成功,必然会募集到巨额资金。但目前的状况令决策层不寒而栗:这些资金到位后,必然要求通过进一步的市场扩张来使它发挥出效益。但K集团的现状并不具备“消化”巨额资金的能力。

用经济学里一个常识性的比喻来说,如果即将募集的巨额资金是猪肉,公司的价值创造能力是一台制造香肠的机器,而公司利润是香肠的话,那么,K集团目前这台“机器”并不足以精良到可以用猪肉生产出品质足够好的香肠。

当务之急是要在上市之前把这台机器改造精良。于是,K集团专门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对集团的管理现状进行深度调研,并于两个月后形成了一个针对性的改良计划。这个计划的形成,充分体现了“共同思想”各个要素的作用,并且,在“行为规则”(即各种模式、标准、范式、标准文本等)的层面,使企业的精神穹宇与制度进行结合。

鉴于共同思想对组织行为的影响主要通过“认知、判断、行动”三个环节来实现,因此,K集团决定,实施改良计划后形成的相应成果(各种业务模式和操作规程)必须得到强制“认知”,即通过充分的培训和严格的考核,来确保相关员工能够充分理解他的岗位要求的模式或规程,并在过程管理中严格考核其执行程度。

这个计划的主体部分分为“现状分析”、“改进策略”和“计划分解”三个部分。对前两个部分摘要如下:

一、现状分析

K集团自启动全国化战略及组织变革以来,虽然形成了一些优势,但还存在着诸多明显的不足之处——正遭遇典型的“木桶效应”。需要说明的是,以下对所谓“长板”、“短板”、“弱板”、“桶缝”、“桶箍”的界定,都不是以竞争对手为目标,而是以战略实施的要求为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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