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亚洲的宗教及相关文化(2)

《吠陀经》是世界最古老的宗教经籍,至今仍用于礼拜仪式中。它们是在约公元前1500年到前600年间次第编成,起初口头传讲,后编写成一套用于献祭的圣歌、咒语、仪式和神秘诗。年代最晚的《吠陀经》是《奥义书》,成书于公元前7世纪,主要探讨宇宙的本质和人类在宇宙中的地位,其中包含了微妙的具有印度特征、却与古雅利安人格化的诸神相去甚远的玄学成分。在《奥义书》中,禁欲主义和神秘主义被视为领悟贤哲和通向永恒真理的主要途径。

《奥义书》还论述了善与恶、法律、道德和人类的责任,常被当成经典印度教的核心。但印度教的主要伦理经籍则是晚得多的《薄伽梵歌》(公元2世纪),它讲的是阿周那王子在一场关于王位继承的争议中,对付那些他曾经爱戴和尊敬而现在不忠实于他的朋友、亲属和老师们的故事。阿周那的事业是正义的,但他不愿意同那些与他关系如此亲密的人战斗并杀死他们。他站在战车里,与充当他的驭手的黑天大神交谈。黑天晓之以理,谓肉体之死不代表灵魂之死,因而无关紧要。任何个人的一生,重要的是责任和依责任采取行动,而不考虑个人得失。每个人有他或她自己的社会责任和角色,德行就寓于忠实履行这一规定责任之中。

这就是“法”(dharma)的观念,即无私地履行自己的世俗责任,包括对种姓制度的遵守。阿周那是统治者,因而要遵守统治者的法,包括为维持自己正当权力而战斗的责任。其他社会角色各有其自己的法,(后来还)包括较低种姓者服务于并服从于较高种姓者的法,以及适用于学生、妻子、父母等等的规则。“业”(karma)是人的行为的结果;忠诚于自己的法,就产生好的业。因此,德行带来奖赏,恶行必遭恶报。这里包含了很多人类的普遍智慧,但它也明确地维护现状,同时又在某些情况下宽容暴力。因此它受到甚至印度名人的严厉批评,并在很多方面同印度教的其他教义不一致,尤其是不害(ahimsa),即非暴力和尊重一切生命。圣雄甘地认为《薄伽梵歌》与不害没有冲突,并把阿周那的故事看成不过是一则反抗邪恶的心灵斗争的寓言而已。

印度教渐次吸收了各种不同的思想、经籍和习俗,并强调祭奠仪式应具有真正的灵性。但法和业的观念,就像默想和禁欲主义传统那样,一直是印度教的根本,曾经促进了印度教著名教义——宽容——的创立。一切信仰和一切禁欲戒律——一切宗教和一切对神圣真理的追求——都有着同一目的,而神圣真理是普遍适用的;通向它的道路当然多种多样,就像各人的法各不相同。甘地在谈到基督教传教士时说过,他对他们的布道并无异议,但他确实希望他们对于他们所宣称的法更加忠实,即要成为真正的基督徒。

转 世

可能起源于哈拉帕的转世及灵魂不死之信念,在吠陀时代晚期重新出现,并成为印度教更为基本的组成部分。凡人一生中产生的业,决定了他的灵魂下次转世重生时,究竟是成为更高等或更低等的人,还是变成一头兽,甚至一只昆虫。特别的虔诚、默想、禁欲和对永恒真理的理解,可避免转世的生命轮回;这样的灵魂避开了轮回而达到解脱,这并非有形的升入天国,而是精神上与神或天地万物重聚的极乐。借助凡人肉体的不死灵魂(它能够再生或转世),凡人的生命可以包含一种永恒性,一种万物的不朽力量,一个慈爱的神。这就是轮回的观念,即生命的无尽循环。

转世的信念加强了印度人尊重一切生命的情感。一个人的亲戚或祖先也许已经再生为一匹马或一只蜘蛛。从哈拉帕时代以来,牛得到特别的尊敬,这是由于它们的基本用途,以及母牛大量产奶而成为创造力和母性的明显象征。公牛自然象征着耐力和男子汉气魄(与地中海文化一样),母牛则以其有光彩的大眼睛而象征温柔。但对印度教来说,一切生命都是神圣的,同一的,任何生物都是显示神的存在的伟大生命链条上的一环。因此,大多数印度教徒都是素食者,而不是尚武的刹帝利①;除最低等种姓外,所有人都特别要避免吃牛肉。牛奶、凝乳、酥油、酸奶等等,都只用于宗教仪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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