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构建大转型的财税理论02

或许可以把财税理论区分为常态的财税理论与非常态的财税理论。当一个国家处于制度相对稳定状态时,需要常态的财税理论,它当然会集中于讨论税收和财政的技术性问题;当一个国家处于制度大转型时期,则需要非常态的财税理论。这种财税理论的使命是剖析旧制度不合理之处,构想新制度之基本要素,并且,至关重要的是要探讨财税制度转型之合理、可行方案。

这就是构建现代国民国家时期所需要的财税理论。或许可以说,亚当·斯密《国富论》的最后一篇就具有这样的性质。处于从皇权专制到民主宪政制度转型过程中的梁启超的财税理论,同样具有这样的性质。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詹姆斯·布坎南的财政理论,也是在20世纪中后期美国政治经济大变化的脉络中,探讨财税制度转型理论的结果——尽管这种转型的深度,不及梁启超及当今中国。

当代中国所需要的,也正是这样的财税制度转型理论。原因很简单:当代中国正处于大转型中,这其中的重头戏正是财税制度大转型。近些年来,进入公共场域的财税热门话题,无不与此有关,舆论、公众已经向学界提出了诸多命题:人大应当主导税收立法;税制结构应当调整,从间接税为主转向直接税为主;个人所得税的计征方式应当调整;预算应当公开,财政开支应当转向公共服务等等。所有这些命题都不是财税的技术性问题,而牵涉诸多层面的根本性制度调整,属于财政制度转型问题。

公众迫切希望实现这样的制度转型,一些中央政府部门或者地方政府也有推动这些领域制度变革的意图,那么,财税理论也就应当面向这些真问题、大问题,替公众解惑,向政府提供既具有远见、也具有可操作性的财税制度调整、变革方案。令人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绝大多数财税学者回避这些严肃的问题;即便有所涉及,也浅尝辄止,明显地缺乏有效、连贯的理论支持。这个时代面临着普遍而严重的理论匮乏症,而在财税领域,也许表现得最为严重。

炜光兄则是财税学界的异类。他本来治中国财政史,90年代后期,他敏锐地意识到财税大转型才是这个时代的大问题,于是转向这方面的思考、研究。 他提出“治税权”概念,恐怕就是这种意识觉醒的一个标志。此后,他的研究迅速超出了财税的技术性思考层面,对财税的政治经济学、财税的政治学、财税的法学和社会学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思考,他甚至还思考了财税的伦理学。在此过程中,他的财税史学训练也给了他一个宽广的比较视野。他尤其关注西方和中国20世纪初期宪政主义观念下的财政制度变迁过程。由此,炜光兄对于税收的政治与伦理“正当性”渊源,对于合理的征税权架构、公共预算架构,提出了诸多平实而深刻的看法。

通过这些思考,炜光兄有效地回答了困扰公众的诸多疑惑,因此而获得了公众的尊重。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炜光兄这些年的努力,一个财税制度大转型的理论已经初步浮现。它是跨学科的,具有足够的理论深度,足以通往一种全新的财税理论范式,为告别形成于上世纪50年代、显然已经千疮百孔的陈旧财税理论框架提供了一个替代性方案。它在中国当下政治、社会与经济脉络中,对现代财税制度的框架和诸多细节性制度进行了理性的思考。这种财税制度有助于人的自由与尊严,是正当的,明智的立法者、决策者必然会看出这些构想、设计的重大价值。

因此,我要说,炜光兄是这个时代罕见的财税问题之“思想者”。思想不同于学术。学术在任何时代当然都是珍贵的,但大转型时代尤其需要思想。学术只适合于技术性思考,思想才能够引导制度变迁。当代中国处于大转型时代,就需要思想家,也包括财税思想家。我不能说炜光兄现在已经是财税思想家了——以炜光兄的谦逊,也不会接受这样的过誉。但我敢说,炜光兄正在朝这个方向努力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迹象是,他正准备以一种全新的视角重新解读传统中国的财税理念,挖掘其中的宪政主义精神,从而为宪政主义的财税制度转型提供更为坚实的历史论证。

在这方面,我们再次有了共通之处。所以,我仓促写下以上粗糙的文字,至少希望表达这样一个愿望:在这个大转型的时代,我愿与炜光兄同行,思考这个国家、民族不能回避的最为重大的制度与伦理问题。此为我辈义不容辞的责任,在炜光兄身上,我能够感受到这种强烈的责任感,而思想正是由这种看起来有点不理性的责任感催生出来的。

秋风(独立学者)   201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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