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管人这个概念在今天这个鼓励沟通的社会会让人觉得刺耳,或者多少让人觉得观念落后,但在企业管理中,它依然是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任何一家企业总要有管理制度和岗位纪律,这是一个企业保持其组织活动正常进行的最基本的东西。那么,作为一个企业领导者,最重要的就是要把这些制度与纪律建立起来,并使它成为企业员工的行动准则。很多企业在规模小的时候,企业领导者习惯通过师傅带徒弟的方法言传身教,告诉每一位员工什么事情能干、什么事情不能干等,但是,当企业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这种方法就行不通了。所以,用标准来管人、约束人便成为企业负责人一项很重要的工作。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也就是说任何一种组织形式,无论国家、机关、企事业、社团甚至家庭都要有自己的一套规矩,而这一套规矩——各种组织管理中的规章制度,就是本书所要阐述的管理中的“法”。
需要说明的是,国家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并不属于本书范畴,因为这是基于国家强制力来实施的,我们所要讨论的是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活动空间里如何创立我们自己的管理之“法”,即为使组织合理、高效运作而制定的一系列严格、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这里就出现了“管理制度”这一概念。
管理制度是对组织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方面规定活动框架,调节集体协作行为的制度。管理制度是组织实行制度化管理的基础。国家实行法治才能进步,各种组织也要实行“法治”才能持续发展,这个“法治”就是制度化管理。
《红楼梦》中写道,宁国府贾蓉的媳妇秦可卿死了,宁国府内大办丧事,每天吊唁的人鱼贯而来,里里外外事情极多,急需一位有管理才能的人帮忙料理。于是贾蓉的父亲贾珍请来了荣国府的王熙凤来料理宁国府。
王熙凤到宁国府的第一件事就是先建立了人事管理制度。每个人都有事做,各负其责,互不推诿,谁干什么,谁有什么责任,谁去检查,干得不好怎么处理,清清楚楚,有条不紊。这一二百人的工作群体,若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非乱套不可。接着,凤姐又建立了考勤制度和物品管理制度。规定了什么时候点名,什么时候吃早饭,什么时候领发物品,什么时候请示,某人管某处,某人领某物,弄得十分清楚。由于建立了人事、考勤、物资的管理制度,就避免了原来宁国府中管理的无头绪、忙乱、推诿、偷闲等弊端。
“人治”不如“法治”
一个组织要实现组织目标,形成组织管理制度是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之一。企业制度作为员工的行为规范,可以使企业有序地组织各种活动。战场上,军纪严明之师众志成城,纪律涣散之旅乃乌合之众。同样,有些企业常常绝招频出,点子不断,但缺少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再高明的绝招、点子也只是昙花一现。要实行制度管理的“法治”,就要打破“人治”观念。“人治”管理有诸多缺陷:
第一、由于个人的智慧、水平有限,“人治”的过程中会出现这样那样的毛病。“人治”带有明显的随意性,缺乏科学性,使员工难以适应。
第二、“人治”带有专制性,缺乏民主性,决策极易失误,人际关系也极易紧张。“人治”以人为主,难免出现“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这就会使员工产生不公平感,不利于“人和”。
第三、“人治”常常过不了人情关,奖亲罚疏、任人唯亲的事情一发生,领导者就会逐渐失去威信和凝聚力。
第四、“人治”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由于“人治”而无法形成有章可循的规章制度,不利于企业风尚、企业文化和企业道德的形成。
有人认为教育可以代替制度,其实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对职工进行教育和培训是必要的,但不是万能的,教育代替不了制度。
制度就是规矩。一些国内外著名的企业,几乎都高度重视“法治”,有健全合理的规章制度和执法机制。例如,日本东芝公司的电子产品之所以“容光焕发、姣美可爱”,备受世界欢迎,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超净工作间有苛刻的净化要求:女工严禁搽粉,男工必须刮净胡子,操作时绝对禁止说话、咳嗽、打喷嚏,以防空气振动,扬起尘埃。美国格利森齿轮机床厂有十分严格的安全制度,只要进入车间,不论是去干活还是路过,都必须佩戴安全眼镜,穿硬底皮鞋,并把领带掖在衬衫里面,如果不遵守安全制度,就要受到很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