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一步讲,如果李立三的确“存”有安眠药,他也不可能一直带在自己身上,因为他压根并不知道6月19日那天造反派把他从家里带走后,就不让他回家,会把他关押起来,这是突然行动。
再退一步讲,即便李立三在身上带有大量安眠药,看管人员也不可能不发现。因为,6月20日左右北京的天气已很炎热,李立三只穿一件单衣单裤,是无处可藏的,他的衣袋里少不了香烟和火柴。况且,看管人员又曾是天津市公安局的副处长(行政15级干部)王××,他完全有这方面的“专业”常识,怎么可能不对如他们所说李立三这样的“苏修特务”有可能“自杀”而预先设防呢?
直到1983年,河北省委机关在整党中,又对涉及李立三自杀问题(因一些当事人在河北省直机关)进行过一番追查,同样毫无结果,不能自圆其说。
1980年3月,中央决定给李立三召开追悼大会前,中央组织部让李立三的家属子女看了李立在死亡时的医院“验尸报告单”,上面记载:身高1米63(与实际的1米78相差了15公分),体重56公斤。这显然也不符合实际,成了又一个谜……
所以,李立三之“自杀”,始终是一个悬案,成为“文革”乱世的一道不解之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