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工作离不开开会,但是开会是一门大学问。一百年前,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曾痛感中国人缺乏组织习惯和团体生活的训练,他曾说到:“我们中国人还不知道怎么开会,以至于我始终制订不出正确的决策”。他认为要行使民权,必须从如何开会的基本功学起。为此,中山先生在1917年专门出版了一本《民权初步》,内容包括如何动议,如何提案,如何讨论,如何表决,如何维持会场秩序,等等,共五卷、二十章、一五八节,全部是关于怎么开会的。他在自序中说:“民权何由而发达?则从固结人心,纠合群力始;而欲固结人心,纠合群力,又非从集会不为功。是集会者,实为民权发达之第一步。然中国人受集会之厉禁,数百年于兹,合群之天性殆失,是以集会之原则,集会之条理,集会之习惯,集会之经验,皆阙然无有。以一盘散沙之民众,忽而登彼于民国主人之位,宜乎其手足无措,不知所以。所谓集会,则乌合而已。”
孙中山是我国会议学的发轫者。然而他关于会议论的思想的重要性和建设性几乎没有被研究者意识,大多数人在《民权初步》中只读出了“训政论”,却忽视了“会议论”,而会议论的实质就是保障民权的“过程控制”。
中山先生的《民权初步》,绝对不是小题大做。政治民主的理念固然很好,但是要变成现实,必须通过“过程控制”来实现,必须从细节抓起。据说,中山先生写《民权初步》,很大程度上参考了《罗伯特议事规则》(Robert?蒺sRulesofOrder)。该书最初是美国人亨利·马丁·罗伯特在1876年写的,他在参加各种各样的会议中,痛感人们总是争论不休,没有统一的议事规则,难以形成决议,于是他研究已有的各种议事程序,探索这些程序的逻辑,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如果不这样规定会产生什么结果。经过几年努力拿出一部议事规则,后来一版再版,成为美国人开会的标准手册。里面的无数规则看似繁琐,却是西方世界在长期的民主实践中不断积累和提炼出来的,体现着对人性的深刻洞察,对公平和效率的兼顾,对程序和权利的尊重。中山先生把这套规矩引进中国,意在为民权的保障和民主理念的具体实现和操作提供一套游戏规则。所以他特别强调:“此书譬之兵家之操典,化学之公式,非流览诵读之书,乃习练演试之书也”。
毛泽东十分重视开会的效率与改革。他在《反对党八股》一文中,批评不仅文章里有党八股,开会也有。他批评道:“‘一开会,二报告,三讨论,四结论,五散会’。假使每处每回无大无小都要按照这个死板的程序,不也就是党八股吗?在会场上做起‘报告’来,则常常就是‘一国际,二国内,三边区,四本部’,会是常常从早上开到晚上,没有话讲的人也要讲一顿,不讲好像对人不起。总之,不看实际情形,死守着呆板的旧形式、旧习惯,这种现象,不是也应该加以改革吗?”针对会议文件和决议,他还专门写道:“事实上,你们只要瞧一瞧我们的传单、报纸、决议和提纲,就可以看到:这些东西常常是用这样的语言写成的,写得这样的艰深,甚至于我们党的干部都难于懂得,更不用说普通工人”。
开好调查会是毛泽东最为倡导的一个理论联系实际、深入群众的一个科学方法。他在《〈农村调查〉的序言和跋》中称赞:“这是比什么大学还要高明的学校”。毛泽东对此还提出了十分具体、细致的规范意见。他指出,为了达到调查所预期的目的,一方面,要请那些深切了解社会经济情况且有代表性的人参加调查会。从年龄上看,老年人最好,因为他们有丰富的经验;有斗争经验的青年人也要,因为他们思想进步,目光敏锐。从职业上看,各行各业包括工人、农民、商人、知识分子、士兵,甚至流氓都应该成为调查对象,要根据所调查的问题请有关人士参加。从人数上看,参加调查会的至少要3人,多则可到10—20人。因为人数太少会囿于见闻,使了解的情况不全面;人数太多又往往使会场不容易把握,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确定。另一方面,调查者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调查者要亲自拟定大纲细目,亲自主持会议,亲自提出问题同与会者展开讨论,亲自作会议记录。为了做好调查工作,调查者应有满腔的热忱,有眼睛向下的决心,有求知的渴望,有放下臭架子、甘当小学生的精神。这样调查会才能有的放矢,准备充分。毛泽东还有一篇《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专门谈到党委会上如何提出问题,互通情报,起草的文件成熟后再下发,对情况和问题有基本的数量分析,还要事先“安民告示”,告知要讨论和解决什么问题,会议不要开得太长,决议草案应当简明扼要等等。一个伟大的战略家、政治家对会议的细节、规范是何等的重视!
半个多世纪过去了,中国的会议是越来越多了,“文山会海”是一个典型特征,开会的规矩却还远未成熟。据一些学者测算,各级领导参加会议的时间占工作时间的1/5至1/3。如何减少会议、提高会议效率成为共同的呼声。
就拿证券市场来说,上市公司要做到规范运作,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首先就要开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这两个会开好了,才谈得上保障投资者权益、尊重股东意见、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但是在现实中,两个会开成“橡皮图章”者有之,争吵不休、议而不决者有之,决而不行者亦有之。为此,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如何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做了很多细致入微的规定,反复修订,不断督促实施。这同样不是小题大做,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就是从这里起步的。
当然,工作中的大多数会议,无关政治、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不涉及权利的保障、伸张和实现。我们有各种各样的报告会、论坛、协调会、座谈会、方案讨论会等等,通过大大小小的会议沟通协调、解决问题、执行任务。然而,即使是这样的会议,依然是一门学问。这样的会议,我们从参加工作以来就不知参加或主持过多少次,但会议的低效、无序、重复性错误屡屡频现。有多少人去总结每一次会议的差错,认真记录下来并组织改正?我们如何改进会议的议事程序、会务组织与执行效率?如何像《罗伯特议事规则》一样制订出适应各式各样会议的标准化手册或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