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还说,在此期间,各被告和合作者还参与其他会议与谈话。在这些会议和谈话中,各被告和其他人同意消除和限制彼此之间的竞争。所采取的手段和行动包括:(1)至少自2001年12月起,商定固定、抬高、稳定或保持维生素C的价格;(2)至少自2001年12月起,商定控制并限制中国维生素C的出口数量;(3)促进、实施、执行、监控并隐瞒上述商定的价格;并且(4)以人为抬高后的价格向全美各地的消费者出售维生素C。
原告指控,由于中国维生素C厂商的共谋行为,全球维生素C市场供不应求,从而导致价格上升,使原告“支付了高于正常市场竞争条件下的购买价格”,原告因此要求法院禁止被告实施出口价格卡特尔的行为,并判处被告三倍于损害数额的赔偿金,及承担原告的诉讼费用。
中国维生素C厂商在美国遭遇的诉讼是中国企业在对外贸易历史上所遭遇的首起反托拉斯诉讼。
17家中国镁砂和镁制品厂商再遇红灯
2005年9月7日,上述维生素C案件的原告之一,联合另外一个同样名不见经传的美国公司,在维生素C案件律师的指使下,向美国新泽西地区联邦法院起诉,指控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中国中钢集团公司等17家企业合谋操纵镁砂和镁制品对美出口价格。
原告在起诉书中称,镁是地球上第八种含量最丰富的元素,据估计中国拥有全世界镁砂储藏量的80%。在美国出售的镁砂有三种主要形态,轻烧镁、重烧镁和电熔烧镁。1999年开始,镁砂价格呈下跌趋势。为了遏制这个颓势,大约在2004年4月,13家中国镁砂生产厂家和出口商,包括矿产品公司和贸易公司,组建了一个以出口镁砂为主的名为“嘉源镁砂出口集团”的卡特尔,并达成了固定出口价格、避免竞争压价的协议。在同一时期,第二个名为“华夏镁砂产品出口集团”的卡特尔集团问世。这两个卡特尔集团成员共同占有中国镁砂出口总量的70%以上。
作为此种卡特尔协议的结果,2000年间镁砂和镁砂产品的价格,与1999年相比,提高了45%以上。嘉源镁砂出口集团的总裁在2001年的年中报告中称,该卡特尔的努力获得成功,出口销售将多收入5千万美元。
2001年2月,两个集团合二为一,正式组合为单一的卡特尔,名为“中国镁砂出口联盟”。至此,该联盟的成员增加到包括众被告在内的23家出口公司。
自2000年4月以来,该镁砂卡特尔召开了数次包括被告及其他出口商在内的会议。2003年3月22日,包括被告在内的至少19家出口公司在沈阳开会。卡特尔成员同意加强自我管制与合作,降低镁砂出口业务中的竞争。该卡特尔同意以“中国镁砂论坛”的名义组建,并确立抑制竞争、限制出口供给以达到维持并抬高价格的目标。中国镁砂论坛的成员同意,关乎卡特尔的争端由其行业协会“中国五金矿产化工进出口商会”仲裁裁决。
在实现大幅度抬高价格之后,该卡特尔成功地稳定了镁砂和镁砂产品在美国的价格。即使在需求低落的情况下,仍能避免大幅度削价。
在所指控的联合共谋期间,被告及其同谋者参与了在中国及其他地点的会议和谈话,其中就镁砂和镁砂产品的价格、销售量和市场进行了讨论并达成协议。这些会议是与行业协会会议配合举行的,而被告均为此类协会成员。
在上述会议及共谋期间,被告及其他人同意通过下列手段消除、压抑并限制竞争:(1)讨论镁砂和镁砂产品的产量与价格;(2)同意控制镁砂和镁砂产品的出口供给;(3)同意抬高并维持镁砂和镁砂产品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