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起青萍末(3)

既然求生的本能在公社的制度里面已经无法实现,严宏昌们便转而想到“分田到户”,也即把集体的土地分给各家各户去耕种,其收获的多寡全由自家承担。在他们会聚于严氏家族那一间萎萎琐琐的茅草屋里之前,这办法已经了然于各自胸中,彼此心照。唯因这四个字在社会主义中国已被归入“另册”。十六年前,也就是1962年,毛泽东宣布这是导致中国分化为贫富两极,以至最终必会资本主义复辟的行为,并且由此演绎出那个著名的论断: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今天若再打开这本“另册”,实在是前所未有的危险之举。

所以,在这一夜的小村陋室,大家面对“包产到户”这几个字,只是在“敢”与“不敢”之间徘徊斟酌,直到天明,终于痛下决心,行此近乎叛逆之事。这时严氏兄弟已义无反顾,只是他们的身份和经验迫使他们不得不作出更多的盘算。以其浅薄的政治经历,他们已经懂得在中国处世的第一精义。一个人的行为无论具有怎样的个人动机,总要身着大义凛然的服饰,且将利益的动机翻译为意识形态的豪言,诸如“为党”、“为国”、“为民族”、“为集体”、“为主义”云云,方能过关斩将,逢凶化吉。更何况若干年来与分田包产有关的人非身亡即名败,总数可以百万计,其下场的悲惨,严氏兄弟虽然不能尽知,但前国家主席刘少奇的“三自一包”的罪名以及他的死于非命,这二人是一清二楚的。一旦事发,种种阶级斗争的手段即使不会酷烈到诛灭九族,他们和他们未成年的儿女也是断断脱不了干系的。

考虑到这许多复杂的因果关系,严宏昌在众目睽睽之下提笔以他的拙朴的笔法写道:

1978年12月 地点 严立华家

我们分田到户 每户户主签字盖章 如此后能干 每户保证完成每户全年上交和公粮 不在(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 如不成 我们干部作(坐)牢杀头也干(甘)心 大家社员也保证把我们的小孩养活到18岁

干部肯以性命相搏来为百姓出头,这在当时的中国也可算是难得的勇气。今天我们看上去,严氏兄弟在这里无疑已经集中了他们全部的政治经验和智慧,但是,这几行字里面还是透着一种天真的悲壮。就其形式而言,它显然并不如后来舆论的评说是一份合同,至多只能算作一份农民的简单的契约,也不具有任何法律的效用和政治的保障。假如事情真的走到了坐牢杀头的一步,纵使严宏昌真的能够慨然赴死,其手下这些既无政治权利又无生活保障的人们,难道就真有力量把他们的后代庇护下来并且抚养成人吗?

乞丐只求眼前一条活路,并不细想以后的事。所以严宏昌们一一具名,庄严承诺。这些人当然想不到,这一刻,不仅对于他们自己的生存,而且对于整个中国农村都发生了出人意料的影响,甚而成为人民公社大厦的最后瓦解、国家由下而上的权力结构加速分化的催化剂。

今天,当我们准备描述这一切的时候,必须不厌其烦地把他们的名字一一列出。依照本来的顺序,这些名字如下:

关廷珠、关友德、严立符、严立华、严国昌、严立坤、严金昌、

严家芝、关友章、严学昌、韩国云、关友江、严立学、严俊昌、

严美昌、严宏昌、严付昌、严家其、严国品、关友申。

每个姓名之上,均覆有一片血红,其中十七个指印,三方图章(迄今为止,几乎所有公开出版物都认定,此合同书上有18个人的签名和18个指印。但是依据原件,签名者为20人,另有17个指印和3方印章。此件现存中国革命博物馆,馆藏号为GB54563。1993年12月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农村大写意》一书中提到小岗这一晚签署的“保证书”。作者李超贵亦说此件在中国革命历史博物馆中。但他的关于几个细节表述,与博物馆所存实物有出入。其一是时间,李超贵认定为1978年11月24日。其二为签章,李超贵列举人名为十八个,并且认定为十八个手印。)。

大局既定,木已成舟,二十个人郑重其事,相约守密,绝不让外人知晓此事,其情景犹如旧时走投无路的饥民揭竿而起前的歃血为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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