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醒的企业(13)

 

“受害者”与“参与者” 

受害者只关注那些他无法控制的因素,把自己看做是受外界环境影响的牺牲品,他自称无辜来维护自尊。他的辩解从来都不牵涉到自己,因为他认为出了问题和自己无关,也不认为自己对当前的处境能有何贡献。如果出错了,“受害者”就会找理由,把错误归咎于他人。对他来说,错误都是由他人的行为而引起。自我安慰式的辩解总是能够安抚他,这让他真正犯错的时候,来维护自己并无过失的假象。

举个例子,一个“受害者式”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在接到顾客的投诉时,很自然地就会怪罪程序员。程序员可能真的犯了错,但这个管理人员的解释让他巧妙地将自己监督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一个“受害者式”客户经理失去一个客户,会立马责怪货运部没有按时送货。这可能是事实,但他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他有可能没有询问货运部是否能准时出货。

“参与者”会关注那些他可以控制的因素,把自己看做是能够应对外部环境的人。他会尽力做好一切来维护自尊。他的辩解主要出于自身,认为他对出现的问题负有重要责任。一旦出了错,“参与者”会致力于怎么改正错误。他选择的是自发主动式辩解方式,让自己占主动地位。

如果上述信息系统管理者是“参与者式”人物,他会意识到自己对这种大家都不想看到的结果是负有责任的,即他的监管不力也是造成客户抱怨的原因之一。如果那个客户经理是“参与者式”人物,他就会关注自己在这个问题上应负的责任——在没有和货运公司确认的情况下导致到货延迟,给客户造成损失。

“受害人”擅长装无辜。他认为:“如果你想全身而退,你就要开脱责任,最好的方式就是怪罪于那些你无法控制的外部环境。”而“参与者”知道如何赋予自我力量,他认为:“如果你要想解决问题,你首先要明白自己也导致了问题的产生。除非你认识到自己对问题的责任,否则你是无法解决问题的。”

对“参与者”来说,世界充满了挑战,然而他却如“勇士”般充满力量去迎接挑战——正如本章开头引用的唐璜所说的话。“参与者”并不是觉得自己无所不能,他明白有许多外部因素是不受他控制的,但却并没有把它们当做运气或者诅咒,而是当做挑战。

多年前的一个研讨会上,当我在对“参与者”和“受害者”的二元对立问题做报告时,一个黑人气急败坏地站起来,指着我说这观点毫无价值,他说他的种族几个世代以来一直遭受虐待,而我只是一个弄不清楚状况的典型的白种人。我被他的悲伤所触动,但同时也被他的愤怒吓倒了,我听着他的讲话,并没有打断,但他讲完了以后,直接就朝着门口准备走出去,我叫住他并问他能不能听听我的回答,他同意了,这让我舒了一口气。

我告诉他,我并非不承认今天仍有一些人——包括黑种人遭到了极大不公正的待遇。我告诉他我是犹太人,也是在反犹太军事独裁政权时期成长起来的,同样经历过世界上许多少数族群每天都能感受到的恐惧。我虽然没有受到迫害,但是我所认识的很多人都“已经消失了”。很有可能,他们是被绑架了、受到了非人折磨、被杀害。我告诉这个黑人,我认为他的愤怒不是没有道理,并向他保证我和他一样希望消除这些不公正待遇。

接着我分享了自己在那个黑暗年代的所见所闻。我认识到,压迫我的人,无论如何也不会关心我的健康与幸福,因此我唯一能改善自己处境的方法就是好好保护自己。我不再期待对那些不怀好意的统治者抱有任何幻想,因而决定去做一些他们做不到而我却能够做到的事。

我注意到那黑人朋友微微点了点头。我告诉他也许是我有点儿偏执,但是在经历了黑暗的岁月后,我就不再信任政府官员——或那些敌视我的人——把我自身的利益放在他们之上。因此我尽量让自己不去依赖他人。“虽然我做得还不够好,”我继续解释道,“我唯一的目的就是想让你明白,比起那些意欲歧视你的人,你自己才是照顾自己的最佳人选。”

他微笑着点了点头。当他走回座位时,我补充道:“照顾好我们自己并不排除要教训那些施虐者,或将他们踢出组织。”

没有人是完全的受害者或参与者。受害者和参与者是一种大致区分,他们分别代表了人性的两种基本倾向:开放倾向和防卫倾向。它们俩各自都像一个透视镜,通过它们我们用以解释生命中发生的事情。我们可能在不同的时间,会扮演其中一个角色。在特定情况下,我表现得像一个受害者,并不排除在有些情况下会做个参与者,反之亦然。例如,有一些人在工作中是个十足的参与者,但是回到家后就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受害者。

不管你扮演什么角色,总有一些因素是不受你控制的。是做个参与者,把精力放在自己可控的因素上;还是做个受害者,一味关注那些不可控因素上。你必须做出选择。显然选择做个参与者更有益。当然,我们中很多人选择做受害者,理由很充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做个受害者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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