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父亲母亲(2)

“兰”与“竹”

一年后,即1924年,邓季惺到上海中国公学大学部读预科,此时吴念椿也已被复旦大学新闻系录取。

基于南京时的交往,现又在同一个城市,两人好感日深。因邓季惺原名邓友兰,吴念椿以“你与兰为友,我似竹高洁”之意,改名“竹似”。

1925年底,“兰”“竹”喜结连理。

1929年9月9日,吴竹似与川籍同事陈铭德创办了《新民报》。报名意为“作育新民”,旨在向青年宣传中山先生“三民主义”,亦含继承发扬同盟会时期《民报》精神之义。陈铭德为社长,吴竹似任总编辑。

仅仅在《新民报》创办的第二年,因难忍肺结核的折磨,身为报社主笔的吴竹似就不得不中断自己的事业,养疴杭州。因病情不见好转,为了能够得到更好的治疗,妻子陪丈夫北上求医。

在照顾丈夫的同时,深感整个中国社会充斥了“人治”而最缺“法治”的邓季惺,插班在北平朝阳大学(现中国政法大学)深造,选择了法律专业就读。

北方的干燥空气和医疗条件,并未让吴竹似的身体有所康复。1931年7月,吴竹似离开人世。

丈夫英才早逝,对带着三个孩子的邓季惺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打击。当时吴敬琏还不到一岁半。

不过,坚忍顽强的邓季惺,并不整日以泪洗面,而是一面带着三个孩子,一面继续自己的法律学业,梦想着将来给别人打官司,为建设一个民主与法治的现代中国而努力。

邓季惺追求上进之心,让前来慰问好友遗孀的陈铭德看在眼里。他不禁对她心生敬佩,渐渐地由敬重生出了关爱,由关爱生出了钦慕;而邓季惺也对陈铭德的道德人品、人生理想多有认同。自然而然,两人后来相爱了。

1933年1月24日,陈铭德和邓季惺在北平南河沿欧美同学会礼堂举行婚礼。婚礼采用了会议形式,100多位亲友“与会”。两人刻了一对石印:“海枯石烂永不相忘”。来宾们每人得到一份新婚夫妇陈铭德、邓季惺署名的协议。

这份协议印在粉红色的卡片上,上面写明:各人用各人的姓--即邓季惺不冠以夫姓;邓季惺带来的三个孩子依旧姓吴;婚后家庭实行分别财产制,双方共同负担家庭生活费用--邓季惺娘家和吴竹似家都略有家产,分别财产制可保证邓季惺母子四人的生活。①

或许,其意义的确不只是明确家庭中的财产权利,更象征着邓季惺对封建传统的反叛、对女性解放运动轰轰烈烈的张扬。

管理《新民报》

1933年夏天,邓季惺顺利戴上了法学学士帽。第二年,她便带着吴敬琏三姐弟迁回南京,供职于司法部。

又过了一年,辞职后的邓季惺在南京和镇江当起了挂牌律师,经常给打不起官司的穷人和常受虐待或被遗弃的妇女免费诉讼。这也是追求人权平等的她,与其他妇女运动同仁在救助妇女方式上的不同之处。

在邓季惺她们看来,妇女倘若没有经济地位,就很难拥有社会地位,而家务负担正是妇女们走出家庭之羁绊。因而,需要为妇女解除后顾之忧。

为此,她们创办了“南京第一托儿所”,邓季惺自告奋勇当所长。同时,还利用《新民报》开办《新妇女周刊》。邓季惺发表了《妇女运动的时代性》、《妇女运动与家庭》等一些具有先锋思想的文章,她还在报纸上主持“法律问答”栏目。①

深知妻子才干的陈铭德,早就想邀请邓季惺一起办报。不过,直到1937年,精神独立的“千里马”才在再三劝说之下,才接受了“伯乐”之邀,加入《新民报》并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担任报社副经理。

这桩事被称作“刘备得到诸葛亮”。

参加《新民报》领导工作后,邓季惺努力学习刚刚传入中国的“科学管理”理论。在她的努力下,《新民报》很快改组为股份制有限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财务制度和管理体系,使科学管理成为《新民报》的重要传统。

以财务对广告的控制为例,过去每天刊登广告没有登记,广告费的收取也没有严格的标准;邓季惺上任后,将报纸每天刊登的广告一条一条地剪贴起来,做成一张报表,财务科就根据报表收钱。现金结算的,全部入账;拖欠的,记入债务,一个月下来,广告部门要把外债讨回来结账。

在发行方面,也同样天天有报表。现金回笼是邓季惺每天必须要做的“功课”。

在邓季惺等人的努力下,《新民报》的发行量与影响力稳步上升。《新民报》社址初期设在南京洪武街上,发行量很小,只有2000多份,办公条件也十分简陋。随后几次搬迁、增加设备,到1936年春,报纸发行达1?郾6万份,广告收入占总收入的50%。

随后,再次更新印刷设备,从日本读卖新闻社购得一台旧轮转机,并改换了新字模,报纸实现了轮印。这不仅加快了印刷速度,提前了出报时间,而且大大地提高了印刷质量,使《新民报》成了南京报业中的佼佼者,发行量也跃升到2万份。②

后来,人们在评价邓季惺的非凡才能时,用“法律家的眼光、理财家的手腕、报人的见识”予以高度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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