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获得市场巨大利益的同时,政府官员也享受着市场“豁免权”。所谓的“豁免权”,就是说政府官员用不着承担市场的风险和其所产生的一系列负面效应。这大多是因为官员所处的是一个独立于市场的体制,有各种制度包括住房制度、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等来保护其免受市场的影响。资本家和商人须面临市场竞争的压力,但是他们可以依靠在市场所取得的财富再通过市场购买各种安全保障,就是说,他们有能力承担市场化体系所提供的服务。相比之下,在市场上打拼和求得生存的大多数社会成员必须承担市场所带来的各种负面效应,同时又没有能力来承担市场化了的服务。实际上,在先发达国家,社会政策的产生和发展就是 用来保护社会的大多数的。实际上,保护社会的大多数也是“社会主义”的本来意义。
和豁免权相关但不同的另外一个关系就是“市场退出”。“市场退出”是说尽管身处一个市场体系,但可以“退出”这个市场体系,寻找其他更适合生存和发展的体系。这在教育方面表现得特别明显。谁都知道中国教育体制的弊端,而很多人(主要是有钱有势者)可以通过“退出”机制不接受这个体制弊端的影响。这表现在大量的官员和富人把其子女送到海外留学。“市场退出”当然还可以表现在其他各个方面。例如,也可以有环境(医疗、住房)方面的“退出”机制,即在中国积累了财富之后移民到其他环保、医疗和住房条件更好的国家。
从这个角度说,无论较之富人还是穷人,官员最具有优势,他们既可以获得市场的好处,又可以免受市场的影响。这就很容易回答目前中国社会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例如,为什么那么多的人争先恐后地要当公务员?为什么那么多的富人积累了那么多的财富还不满足?为什么社会的大多数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正是因为有这些机制的存在,要成为改革主体的政府(人民和国家的)代理人很难有动力来思考和推进改革。改革必须有压力,尤其是和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压力。一方面能够享受市场带来的好处,另一方面又可以“豁免”市场带来的负面效果,或者“退出”这个市场,这样就不可能对官员构成任何压力。例如,需要真正在市场上买房子,才能体验和了解房地产市场,才能知道这个市场出了什么毛病,才会有改革房地产市场的思想、决心和能力。同样,也只有在没有“退出”机制的情况下,才能了解中国的教育体系所存在的问题。在任何社会,社会群体进入市场的权力是不一致的,一些人总比另外一些人拥有优越的条件,但是应该做到的是:市场面前人人平等。